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5月14日,辽宁省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安徽卫健委5月14日通报了2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于2021年4月26日至5月9日在营口市鲅鱼圈区的停留轨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发布之时起,鲅鱼圈区域内车辆、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要离区;确需离开的,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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