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了15人横跨五省,利用互联网大量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经营一案。
2019年年初至案发,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大量销售性保健品,其中,多种性保健品经检测含有违禁成分;赵某某、姚某某等其余十四名被告人利用网络或代理销售,或为销售提供帮助。此外,被告人姚某某从2020年初,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微信购买香烟并销售给梁某某(另案处理),销售金额11万余元。
因案情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较高,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遵化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审理预案,全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押被告人提审至法庭并进行审理。庭审中,十五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认可,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完毕,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市场经济下,每个商人都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暴利驱动下,犯罪分子罔顾法律,漠视购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销售的非法保健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不得在保健品中添加的成分,极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