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了,因为合同签过了。因为后面有附表,所以我现在维权特别困难。”
针对陆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万振紫蓬湾中国院子的销售部门, 但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那么,陆女士的洗衣房,到底是属于临时加盖,刻意隐瞒,还是合同原本的约定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振东。
“买房人认为你的洗衣房占用我的面积,或者导致我某些权益受到损害,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合同附件中清楚的载明了,洗衣房是位于院子并且是固定的封闭的,也是计算着产证面积类的,所以我认为开发商这样的交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至于一开始宣传彩页中,并没有注明洗衣房存在的问题,叶振东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宣传彩页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但如果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则另当别论。
“宣传彩页有明确和具体的规划甚至面积的话,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我看到了这份宣传彩页,它有一个温馨提示明确说明该彩页不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以合同附件为准,那么最终依据一定是以合同以及合同相应的附件 ”
律师提醒:
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买房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包括附件里的相关条款,以免产生类似的纠纷。
原标题:花500多万买别墅, 交房才发现院子多个洗衣房 ?律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