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阵痛期,也是窗口期。
“新法规下来后,整个5月没有一款产品通过备案审核。”
“门槛提高,大家都在摸索。注册备案变难了,备案数减少也是必然。”
“又是安全性试验,又是功效性试验,检测周期拉长,产品上新也就没以前快了。”
随着5月1日,《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配套法规正式落地,新注册备案平台也同步启用,化妆品企业的注册与备案迎来全新局面。
截至目前,新规已经实施一月有余,市场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于整个行业而言,有些变化无异于一场地震。
01
备案之路上的“三座大山”
“门槛更高了,成本更多了,周期更长了”,注册备案变难已成了行业共识。
广州尊伊化妆品有限公司创始人陈来成告诉品观APP,自5月1日新政策实施以来,公司没有一款产品备案成功,“应该说,目前整个广东化妆品行业按照新规、新平台标准注册备案,几乎没有成功的案例。”
据他透露,现在老系统遗留的还有几万个新品没通过审核,通过新平台注册备案的暂时还未听说有成功的。“目前没有新的备案系统实施细则或者指南,大家都在猜测中摸索,甚至很多公司连新系统账户都没通过。”
据品观APP调查发现,细究化妆品备案变难的深层原因,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没有质量安全负责人不能备案,但质量安全负责人“一将难求”(详见《 一将难求!化妆品行业掀起抢人大战》)。
根据新注册备案平台要求,企业申请化妆品备案人、注册人账号,必须上传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料信息,直接将“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必要性摆在了全行业的面前。
据化妆品违禁词网开发人李锦聪初步统计,保守估计目前行业有10万个品牌方,而真正符合要求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大概只有2500个, 供求缺口令人咂舌,“真实情况只会比这更糟糕”。
“(质量安全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兼职,可以授权,但责任不豁免。”在一位从事化妆品法规咨询与备案申报的业内人士看来,对于这个高风险岗位,企业“花钱也招不到人”将是一个普遍现象。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年薪已经飙涨至30万。
二,注册备案需提交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配方如何保密?(详见《大限将至,新条例引发行业“地震”》)
新条例明确规定,注册和备案时需提交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提交资料包括所有原料的含量、复配比例、使用目的等,还需要关联原料供应商。
“让企业交出完整配方,如同交出银行账户的密码。”新规出来后,冰寒实验室创始人冰寒,曾一针见血,道出了业内人士的担忧。
官方提出会设置严格的审查权限,但这也只能解决有生产工厂的品牌方的配方保密问题。对于OEM/ODM工厂来说,配方依然面临被泄密的风险。
“配方属于企业机密,必须掌控在生产工厂手里。”陈来成表示,一方面要遵守相关法规提交配方,一方面又要保住核心机密,以免失去竞争优势,平衡的结果就是品牌方只能作为授权方,转换为产品经销商的身份,由生产工厂承担注册备案,“如果品牌方不采用授权生产方式,我们基本上不合作了。”
这种方式看似可以解决配方泄密问题,但同时也暗藏隐患,在行业引发了“谁是注册人/备案人”之争。如果工厂成为产品注册人/备案人,会引发消费者对于品牌方未参加产品研发的质疑,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将不一定拥有原料、配方的品牌方界定为“经销商”,也会让品牌公司认为,被“矮化”了身份。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当品牌做大做强后,品牌方与工厂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纠纷,对于此类新业态模式,目前也尚未有明确的划分,“这就需要双方提前做好约定,分清两个企业的责任与权利,规避风险。”
三,注册备案需提交检验报告,成本加大,“微小企业会倒闭一批”。
广州家化化学有限公司工程师林飞武指出,新法规规定,化妆品功效宣称要有功效测评数据,或者消费者测试数据、实验室试验报告,这个对企业影响比较大,不仅成本高了,周期也拉长了。“微小企业抗压力比较弱,能否扛得住要看它的运气了”。
在陈来成看来,微小企业中又以OEM最惨,“新法规以后,OEM工厂既挣不到钱还要承担责任,沦为‘血汗工厂’,估计要倒掉一批”。
罗伯特香精香料公司总监池和升也认为,“微小企业举步维艰”。他指出,光一个功效测试都花费不菲,还要花高价招揽匹配的专业人才,“如果产品预测销售额还不抵开发成本,那项目启动阶段就会被直接毙掉,这也极不利于微小企业”。
02
“阵痛期”也是“窗口期”
改革必然带来阵痛,但对于整个化妆品行业而言,“阵痛期”也是发展的“窗口期”。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蒋丽刚就认为,一系列注册备案法规的颁布,会倒逼整个行业改革升级。
首先,“以制药的标准制造化妆品”会成为常态。
曾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直言,“监管部门在部分政策的制定上,是基于药行业的思维,没有充分考虑到化妆品行业特色。例如,很多化妆品产品销售周期只有半年到一年,不少产品概念更是一阵风就过了,如今注册备案周期拉长,导致产品还没备案成功就卖不出去了。”
但蒋丽刚指出,“以制药的标准制造化妆品”最终是利好化妆品行业的。典型如,新规要求化妆品功效宣称和实际功能一致,这样配方会变得较为简单和明确,减少了无意义的概念添加成分。“以制药的标准制造化妆品,不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其次,企业开发新品会更加理性,减少不必要的跟风。
由于新品开发成本增加、研发周期变长、上新速度减慢,企业开发产品时更为理性,更注重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
“这意味着,‘自嗨型’创新变少,只推一波的爆品和跟风品不再是首选,毕竟成本和时间都不允许。”蒋丽刚如是表示。
第三,加速行业洗牌优胜劣汰。
“未来3-5年是对化妆品行业的一次大洗牌。”蒋丽刚认为,法规对自身建设完善的化妆品企业和原料供应商是利好,会促进有一定科研基础能力的化妆品企业进一步发展。
池和升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指出,这是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对过往已经规范化管理到位的原料商或者化妆品企业来讲,影响不会太大,“任何行业走到后边,都会趋向寡头。”
在他看来,新规从新品开发前端,就帮消费者先把了一道关,“对整个行业规范化,和对消费者尽责尽职的角度上来看,新规是值得称赞的。”
合肥贝壳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指出,过去因为监管不严,存在通过夸大、过度包装产品功效和产品命名,以诱导消费者的现象。此外,一些不规范的化妆品OEM工厂为了满足客户要求,存有在产品中添加违规、违禁成分的行为,“因此,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法规的颁布,是规范、监督化妆品相关企业的一个有力措施。”
“总的来说,以后行业会更加规范,长期利好,有助于真正踏踏实实做实事的企业成长,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德之馨大中华区化妆品原料部总监劳树权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