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中市监广处字﹝2020﹞26号)显示,经调查,济南健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资质齐全,检查其销售的静儿安套餐为食品和保健食品,在其外包装上未发现标注治疗抽动症的用语。
我局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其微信公众号中未发现有治疗抽动症的广告宣传,在检查该公司官网中“产品中心”栏的19个产品介绍中发现,锌硒宝健字号:育喜、欣易康达牌复合蛋白锌、欣易康达牌番茄红素软胶囊、欣易康达玛咖复合片-桑本草玛咖-玛咖复合片四个产品的广告介绍中宣传其产品内容有“见效快,如前列腺炎引起的尿频尿急尿不尽,一周即可明显改善。”、“番茄红素(Lycopene)是类胡萝卜素的一种,是一种很强的抗氧化剂,具有极强的清除自由基的能力,对防治前列腺、肺癌、乳腺癌、子宫癌等有显著效果,还有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提高免疫力、延缓衰老等功效”、“对防治前列腺疾病、前列腺癌、肺癌、胃癌、乳癌有奇效,有效抑制癌细胞的扩散和复制,被西方国家称为‘植物黄金’,保护细胞DNA免受自由基损害,防止细胞病变、突变、癌变;含强力抗氧化生物活物质,能促进细胞的生长和再生,美容祛皱,延缓衰老,维技皮肤健康”、“调节内分泌,对抗更年期综合症。”等含有预防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用语。
上述官方网站及内容是当事人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聘请他人进行设计及发布管理的,共支付广告费用3000元。另就举报人反映当事人通过水军在百度贴吧以及百度知道的大量宣传这是治疗抽动症的灵丹妙药问题,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发出的《协助调查函》,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称无法确认发帖人与济南健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要求百度及时排查清理了三位用户的全部涉嫌违规信息,并提供了函中涉及贴吧用户注册信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通过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调取了发贴人邮箱绑定通讯录手机号。经落实,无法确认发贴人与济南健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联,无法确认发贴行为为济南健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一十六“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二)裁量标准1、罚款【较轻】广告费用一万元以下的,对广告主处以广告费用一倍的罚款;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的罚款。”的规定。(本文来自: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