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超市及大型连锁药店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是否设专柜销售,并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字样;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与批准内容或备案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是否存在冒用批准文号问题;是否存在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检查保健品经营单位60余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者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着力保障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属于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超、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票据。
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tsspxx.gsxt.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