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丽,一种发源于南太平洋群岛的热带常绿多年生阔叶灌木或小乔木,又名海巴戟,海巴戟天,诺尼。
这种普通的热带植物一开始并不惹人注意。直到1996年,一个叫做John Wadsworth的人宣称自己在大溪地旅游时发现当地的一种神奇的能延缓衰老的水果,于是回到美国成立了一家叫做Morinda Inc.的公司,开始销售诺丽果汁。
这家音译作慕立达的公司,就是直销企业大溪地诺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溪地诺丽)的美国母公司。
获牌前的大溪地诺丽 “偷渡”经营被认定为传销
1996年,美国慕立达公司正式成立,推出大溪地诺丽果汁,资料显示成立当年销售额便达到650万美元,第二年上升到了6200万美元。2000年更是达到了3亿6000万美元。
慕立达的市场版图也在迅速扩张,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公开的宣传资料中,大溪地诺丽称,2005年公司投资2300万美元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但事实上,慕立达进入中国市场比这早得多。据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年的一篇报道,美国慕立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了深圳慕立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大溪地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就是美国总公司大溪地诺丽果汁。当时,慕立达采用的经营方式是:内地人员先通过邮寄公司,将购买产品的货款汇到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再将产品根据其汇款地址,直接邮寄给全国各地的人员。
不仅如此,慕立达还启动了一个名为“中国消费者贵宾优越计划”的制度,即所有邮购产品的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推荐建立一个消费者队伍,从而赚取佣金。
在当时的中国市场,这种销售模式并不合法。慕立达的经营模式很快便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并被国家工商部门认定为非法传销。
这之后,慕立达沉寂了一段时间,但并没有停止开拓中国市场的脚步。2005年,恰逢中国开放直销并出台《直销管理条例》之际,慕立达改头换面,在广州设立大溪地诺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此后几年的发展中,大溪地诺丽颇为高调,不仅在北京CBD地段设立概念店,更邀请中国著名排球运动员、教练员郎平作为其形象代言人。
不过,品牌的包装和名人的站台并不能粉饰慕立达的黑历史。在以“大溪地诺丽”为新名称再次进军中国市场后,公司多次被曝涉嫌传销、虚假宣传甚至是陷入了喝死人的“丑闻”,至今在网上还能找到相关报道。
此后,大溪地诺丽不得不开始“低调”行事。直到2013年8月,大溪地诺丽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其宣布公司正式落户重庆,投资3000万元在荣昌修建果汁灌装厂,并将把旗下业务占比超过一半以上的果汁饮料移师重庆灌装生产。
此举在外界看来,无疑是大溪地诺丽正式地、合法地进军中国直销市场的讯号。对于这样一家有着“偷渡”和涉传历史的公司来说,申请直销牌照无疑是其重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唯一途径。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大溪地诺丽直销牌照的批准日期为2014年12月3日,公示日期为2015年06月02日。
合法化后的大溪地诺丽 涉嫌超范围销售和多层次计酬
获得直销牌照后,大溪地诺丽终于可以合法地开展直销业务。根据行业媒体的统计,2016年,大溪地诺丽的业绩达到了2.5亿人民币,2017年增长至5.5亿人民币,增长率高达120%。
不过,业绩倍增的背后,大溪地却涉嫌跨区域直销、超范围销售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其采用的奖金制度也涉嫌多层次计酬。
根据中国消费者报2017年3月15日的报道,“大溪地诺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在国内热土上辛勤耕耘直销业务,版图迅猛扩张,已在北京、山西、山东、辽宁、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重庆设立了分公司。”
然而,第一直销网查询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大溪地诺丽的分支机构只有四个,分别是辽宁、山东、广东、重庆。而上述报道中,大溪地诺丽已经在十个省市设立了分公司。
这明显违背了《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也明示,直销企业的直销地区以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
此外,大溪地诺丽公司备案的直销产品只有一种,即大溪地诺丽牌大溪地诺丽加蓝莓果汁。
但是,大溪地诺丽官网显示,除了大溪地诺丽加蓝莓果汁,公司还销售大溪地诺丽复合蛋白质饮品、大溪地诺丽复合纤维饮品、脉可喜混合果汁饮料、御时赋活啫喱、大溪地诺丽复方精油等多款产品。
这同样也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公开资料显示,根据大溪地诺丽公司的奖金制度,二级特约经销商赚取佣金可至八层,一级特约经销商赚取佣金七层,特约经销商赚取佣金六层,优惠顾客赚取四层佣金,达到40箱的优惠顾客赚取五层佣金。每月超过一箱部分有20%的佣金。此外,经销商还能获得其它红利、机动性进级奖金、批发商奖金等等。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如此看来,大溪地诺丽的佣金抽成最多的已经达到八层,显然不符合规定,涉嫌多层次计酬。
被“神化”的诺丽果汁 名人站台难掩虚假宣传事实
慕立达公司让诺丽果汁在世界各地风靡开来,直至今日,诺丽果汁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保健圣品,大溪地诺丽的果汁售价更是高达360元人民币一瓶。
为了宣传产品,大溪地诺丽曾请到郎平担任其形象代言人。直到去年,郎平还为大溪地诺丽站台。大溪地诺丽的官方微信发文显示,去年11月17,郎平出现在了2017年大溪地诺丽全国业务峰会星光璀璨夜晚宴上。
郎平曾经表示,喝了诺丽果汁,把身体素质提高得非常好,并且说,诺丽果汁是纯天然产品,所以很安全健康。郎平在中国的强大号召力,对诺丽果汁在中国的推广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诺丽果汁真的安全健康效果好么?
在大溪地诺丽官网的宣传中,大溪地诺丽加蓝莓果汁是“富含275种营养素和16种丰富虹甙类物质的诺丽果为主原料”,然而,这两百多种营养素是什么,官网并没有相关的注释。
第一直销网查询国家食药监总局发现,该果汁的功效成分标注为“每100g含:总黄酮60mg”,并没有提及虹甙类物质和其他营养素。“黄酮”具有一定的保健功效,葡萄、蓝莓、洋葱等多种食物中都含有黄酮类物质。
此外,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发现,这款产品的保健功能仅为“增强免疫力”,但是在大溪地诺丽的宣传中,诺丽果汁不仅能“修复细胞”、“消除发炎”,还能“抑止肿瘤和癌症”、“加强肝脏排毒”,功能多达12种。
不仅如此,大溪地诺丽还宣称对多种疾病有改善效用,其中包括哮喘、癌症、糖尿病、肝病、肥胖等等。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大溪地诺丽显然已经涉嫌虚假宣传。
而在另外一款产品——脉可喜混合特浓果汁饮料的介绍中,大溪地诺丽宣称该产品“每60ml中含有120mg的虹甙类(环烯醚萜),每天饮用,让您和家人更年轻、更有活力!”然而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上,第一直销网并没有查询到这款保健食品。也就是说,这只是一款普通的食品,大溪地诺丽公司却宣传其具有保健功能。
同样,大溪地诺丽复合蛋白质饮品、大溪地诺丽复合纤维饮品这两款产品也查询不到,大溪地诺丽却宣传其“独有诺丽果成分:“提供275种营养素,16种虹甙,全面提升健康水平。”
其实早在2006年,方舟子在《揭开诺丽的神奇面纱》一文中就提到,“迄今并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能够支持有关诺丽果汁的种种神奇功效。诺丽果汁就像所有的水果果汁一样富含抗氧化剂,而已知抗氧化剂具有抗癌作用。即便如此,也没有证据表明诺丽果汁在这方面的作用就比橙汁好。”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化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茹炳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南平洋一些岛屿确实产有诺丽果这种水果,但这种水果用来外敷消炎有一些作用,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没有科学证明诺丽果还能对包括爱滋病在内的近百种疾病都有作用。
NCCIH(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下属的国家补充与替代医学中心)也提到“诺丽的副反应报告不多,但服用诺丽果汁的人群出现过伤肝的报告,尚不清楚伤肝是不是由诺丽果汁导致的”。
事实上,在1998年,慕立达公司刚成立没多久就因为虚假宣传,被美国亚利桑那、新泽西等多个州的检察机构起诉,这些州认为诺丽果汁的宣传中存在大量无证据的医疗声明。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违规宣称自己具有多种治疗效果。最后,慕立达公司承诺在通过FDA的审核,拿到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真的具有疗效之前,不再进行任何有关疗效或健康宣传。
然而,20年过去了,无论是FDA的批文,还是科学研究的有效证据,慕立达也就是如今的大溪地诺丽,依旧是什么证明也拿不出来。
不只是美国,连菲律宾的食药监局,都曾经在1999年发文,警告消费者诺丽果汁没有疗效和健康好处,不能替代药物治疗。使用诺丽果汁只会给患者带来虚假的“安全感觉”。
菲律宾食品药品局对诺丽果汁违法疗效宣传的警告
大溪地诺丽黑历史不少,进军中国市场也走了不少弯路,但是既然申请并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就应该正规合法地经营直销事业。
如今看来,大溪地诺丽不仅没有如此,反而屡屡触碰法律法规的底线。
难道是以为有了牌照就万事大吉了么?
说到底,直销牌照是一个门槛而不是护身符!
大溪地诺丽的种种作为,可谓是给整个行业抹黑,也对其他正规经营的直销企业造成了不公。
不知道如此“劣迹斑斑”的大溪地诺丽,还能在中国的直销行业中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