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郭美美等销售违禁减肥食品被刑拘登上了热搜。根据上海警方发布的通报,这违禁减肥类食品是西布曲明,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
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能添加任何药物,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追求利益,依旧不惜以身试法——往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
近日,在“春雷行动2021”中,成都也查处了一起类似的案件,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售卖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唐某某依法作出从业禁止处罚。
“保健品不治病,还会害人!”此前,根据线索举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金牛牛分局五块石派出所民警,对玉赛路某小区一住宅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和民警发现房间内多处堆放了标有“挑战”、“金哥”等名称的保健品成品,在一角落还有大量白色粉末、散装胶囊半成品和各类标签、空瓶,现场,一名叫唐某某的当事人正在对白色粉末、胶囊半成品进行装瓶封装。
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物品进行抽检,检测结果显示:在8种性保健食品成品、半成品中均检测出含有保健食品中严禁添加的物质——西地那非。
保健食品并不属于药品,也不能代替药品作为治疗所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减肥食品不能添加任何药物,而唐某某往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是一种研发治疗心血管疾病药物时意外发明出的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药物,是明确被列入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的化学药物的。
唐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近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唐某某做出从业禁止处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