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已分别在2021年1月初和3月初对外公告,并将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22日,《办法》及相关规范文件全省首场专题培训在广州黄埔区举办。
培训指出,《办法》及相关规范文件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首批对外公告的配套政策文件,是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主体责任管理、资料报送规范、安全评估、风险监测报告及后续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的一系列新规定、新机制,对于进一步压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境内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优化化妆品及新原料上市前注册备案流程,更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理念和工作重点将产生深远影响,标志着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进入新时期。
培训中,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科长章逵对《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作了同类项归纳式解读。而化妆品行业法规专家谷苗则对《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所载明的八大类24种常规申请资料格式、填报注意事项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所载明的8种常见申请资料编制要求作了逐项讲解。
培训会末,黄埔区市场局药化处处长罗宏彪要求,与会企业代表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相关规范文件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机制,配齐配强质量安全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加强从产品配方设计、新产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组织生产乃至上市后风险监测管理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紧抓黄埔区统筹推进“南方美谷”产业园区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