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保障广大市民用妆安全,黄山市多措并举加强化妆品经营监管。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助力监管人员提升监管水平。认真学习研究《条例》中化妆品经营监管相关内容,提炼并印发“525工作法”“黄山市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指导基层监管人员从“紧盯日常监管5项重点、善用2个平台、弄清5类特殊情况监管”全面做好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帮扶指导,促进企业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分片区开展《条例》培训,结合监督检查送法上门开展现场宣贯。印发“致化妆品经营者的一封信”、“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表”等模板,助力化妆品经营企业了解掌握依法经营化妆品重点要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自《条例》实施以来,结合两节打假、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美容机构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的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99家,责令整改42家,立案66起,结案36起。
四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共建共享良好氛围。通过进电台、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拍专题等各类方式,采用多种渠道进行系统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化妆品安全使用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