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30日,鹰鉴揭露“特质卡”诈骗团伙用“中境集团”的名义,以“中国梦”、“打造7亿中产阶级”、“打造成第二个北京”为噱头,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大肆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12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涉及“中境集团”诈骗案的刑事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陈某权、郝某芬因长期参加“中境集团”、“83系统”等多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权、郝某芬在长期参加“中境集团”、“83系统”等多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仍未成功兑现,且明知部分项目已被司法机关查处的情况下,仍于2020年5月至6月间,合谋通过微信等方式设立“明道系统”,利用网络大量发展会员。
同时,陈某权、郝某芬并在微信群内歪曲、庸俗化宣传“中国梦”、“小康社会”等大政方针政策和社会热点事件,以扫描微信群内由唐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提供的名称为“U比生活”、“优贝”、“天天有鱼”等大量二维码(简称“特质卡”)进行实名认证,并支付1-2元不等钱款才能获得特殊资质,进而领取“中国梦”等福报,且扫码越多福报越多等为幌子,诱骗群内被害人频繁扫上述“特质卡”二维码支付钱款。
2020年7月17日、7月23日,陈某权、郝某芬被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截止案发,陈某权、郝某芬采取上述方式诈骗被害人扫码支付钱款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
秦淮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权、郝某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院指控陈某权、郝某芬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采纳。
12月8日,秦淮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郝某芬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陈某权、郝某芬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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