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药监局了解到,为保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集中整治工作。
结合我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监管实际,全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备案后检查、生产和经营单位都在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等问题产品、假冒伪劣化妆品、三无化妆品、无批准文号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和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生产环节要对省内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生产企业、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原料来源、产品标签宣称、产品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等。备案环节对完成备案的儿童(含婴幼儿)普通化妆品,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工作。
经营环节对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儿童理发店、婴幼儿洗浴中心、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环节重点检验微生物、激素、抗感染类药物、氟康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