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的一则透明质酸饮品“水肌泉”宣传语:“可以喝的玻尿酸”、“补水锁水”“变美”引爆网络。近年来,玻尿酸年轻化催热医美市场,玻尿酸一般用于医美领域,而现在开始“喝”玻尿酸了。华熙生物刚刚被媒体曝光,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透明质酸饮品等宣传功效或涉嫌违法。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11月19日公布的数据,2018年-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7192件,罚没款高达10.143191亿元。
什么是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主要集中在包含房地产、医疗、教育培训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
法律条例: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企业虚假宣传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若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还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1.行政执法机关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顶格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对于虚假宣传行为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因此,虚假宣传的行政罚款最高上限为二百万元。 另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虚假广告行为可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广告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虚假广告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20年2月,天津市津南区金轩宝贝孕婴用品商店发布含有“激活自身免疫细胞”“对抗新型冠状病毒新发现”“能阻止冠状病毒对宿主呼吸道上皮细胞的侵入”等内容的食品、保健食品、口腔喷剂广告,构成虚假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鑫发源养发馆利用互联网发布“益生菌原浆”广告,其中含有“解决病菌感染”“预防病毒感染”“每天50毫升到100毫升益生菌原浆就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被罚款20万元。
综上可知,企业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处最高200万元罚款。企业经营者应始终以法律法规规范自身商业行为,切勿追求瞬时的商业利益而触犯法律,进而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在市场上经营合规,“常年法律顾问”应该是企业的“标配”!专业的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业从广告、价格等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进行梳理,看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若存在,则及时纠正。企业只有提前做好合规梳理与防控工作,才能有效避免广告违规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