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阅君要聊一件事: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几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在这个通报中,两起典型问题值得一聊。
    一起是瓯海区公安分局便衣行动大队大队长林某在涉企服务中自设“门槛”问题。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林某当时任瓯海区公安分局政务服务科科长,在受理某公司提交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申请时,擅自扩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解释范围并提高审批门槛,导致该证照办理一再拖延,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造成不良影响。
    还有一起则是瑞安市信访局局务成员、办信科科长杜某在网信办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通报中称: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杜某在分管并负责网信办理期间,工作弄虚作假,自登自办网信件,人为拉高网信占比,造成不良影响。
    这两个,都不是常见案例,已阅君一个一个来聊。
    前一个案例的通报用词非常罕见,称林某擅自了扩大相关规定的解释范围并提高审批门槛。
    这件事挺让人费解的。
    因为之前纪委监委通报的案例,涉及到审批的,这么多地方、这么多年日积月累下来,数量不能说少,但因为擅自扩大相关规定范围提高审批门槛,而被纪委监委处分,还真的不多。
    先来看看以前通报的都是哪些案例。
    有的是办事人员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导致人们为了办事,来回跑了多次;有的是办事推诿,来回踢皮球,这体现的是不敢担当。出现这两种情况,有时是因为工作人员没主动服务意识,有时却为吃拿卡要而故意刁难。
    再比如说某地纪委通报称,当地有个窗口单位觉得来一次申请材料就审批一次,过于麻烦,为了贪图方便,他们私下积压申请材料,收集到一定数量再审批,导致承诺办结严重超时。
    这些通报的案例,都是相当明显的违纪行为。
    瓯海这个案例有点不一样,甚至林某因此受到处分的相关用语,都是之前没怎么出现过的。
    这背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大家都知道:法律和相关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个解释的问题。相关部门会就本部门要承担的每项审批事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具体问题,同时为了工作的灵活性,会给具体办事人留下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
    这种自由裁量空间,往往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地而异。这种自由裁量权,既是权力,也是责任。
    林某之所以扩大解释范围、抬高审批门槛,说穿了,就是在办事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自保,想到的是不出错,也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胆小怕事,因为害怕担责而搞起了“宁严勿松”。
    换句话说,就是以办事非常负责任的面目出现的,本质还是不负责任。
    后面一个案例,就相对简单一些了。
    杜某自登自办网信件,就是想拉高自己主管的网信占比,让业绩数据漂亮些。
    属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
    这两个案例被列入纪委通报中,说明了什么?
    在林某这个案例中,这家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司不见得知道相关工作细则,也很难会发现他抬高了相关审批门槛。
    再拿杜某这个案例来说,他在网上自登自办网信件,以往也很难发现他在“钻”空子。毕竟掌握后台数据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
    但这种以往很难被发现的事,结果都被发现了,不但被纪委“抓包”,还吃了处分。就相当值得思考了。
    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有个大背景:浙江在推进数字化改革。
    瓯海这个案例,以前群众要去审批窗口办事,要提审批有什么流程,每个流程有什么要求,要提交什么材料。相关材料要么依靠窗口工作人员告知,要么零零星星去网上找,既费事还不见得能找全。现在群众如果对办事流程有疑问,只要一上“浙里办”,找到的办事指南和各种公开的材料不但权威还很齐,办事人员玩了什么“猫腻”或打了什么“小九九”,也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杜某被“抓包”,显然是对比过后台IP后的结果。
    这些在以往很难发现的事,随着数字化改革的推进,变得不那么难了,造成不良影响之后,也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