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沈双武 冯晔
4月20日,长江中下游赣湘鄂皖四省六地市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江西省九江市举行,协议主要涉及司法协助、审判执行、交流合作、工作保障等九个方面工作机制,涵盖环境资源案件跨域立案、一体化处理、专项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跨域联合执行、交流会商、信息资源共享、联合业务培训、共建修复基地等多个领域。
为助推长江中下游江西、湖南、湖北、安徽四省六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机制合作协议》,以提升长江中下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同性,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据了解,六地市法院将从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到生态环境修复、从审执业务到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方位合作,不断突破环境资源保护区域壁垒,全力打造跨流域、跨区域司法协同,为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同时,通过深入交流协作,进一步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修复质效,延伸司法协作触角,并开展常态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共同守护长江中下游的碧水蓝天。
签约仪式上,四省六地市法院还与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签订了关于建立长江中下游生态修复协同机制的战略合作意向书,探索委托第三方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修复资金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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