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姜东良
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到山东检察机关调研,就推进企业合规试点、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调研问计,督促指导。
“感谢检察机关,不仅让我们从涉案阴影中走出来,恢复了生产经营秩序,还帮助我们规避了法律风险。”当调研组一行冒雨走进郯城县某建材公司调研时,该公司负责人十分感慨地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该企业因涉案遭郯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帮助企业做好合规管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经营效益良好,2020年克服疫情影响,年收入破亿元,纳税近700万元。张军为该公司良好的经营发展态势点赞,并当面征求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提升了企业合规管理意识,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
“建议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让试点成果发挥更大作用”“关口前移,由事后追责转化为事前预防”……在郯城县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郯城县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张建伟,山东省人大代表陈静,郯城县工商界人士就开展好企业合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检察机关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激发出的活力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办实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实事的动力。”结合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张军围绕把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做深做实提出具体要求——
对于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涉案企业,不能简单地“案结了事”或“一放了之”,要重视接下来的“矫治”,督促其作出合规承诺后的扎实整改。
合规是企业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促进企业补“短板”强“弱项”的有力举措,检察机关促进合规管理,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督促帮助建立起针对性强的合规举措,而不是只落在纸面上的几句承诺。
合规制度不应是“没长牙”的严管制度。对于合规承诺践行不到位、整改敷衍了事的,该严惩的就要依法严惩。
推动企业合规,要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机制的作用。要探索建立包括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工商联等部门以及律师、审计师、会计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内的第三方监管机制,监督、促进企业践行合规承诺。
调研中,张军一行来到枣庄铁道游击队纪念馆考察,缅怀革命先烈。
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一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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