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官网显示,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项行政处罚。因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盒马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4日和2020年10月27日在“盒马鲜生APP”上海各门店、江苏部分地区(苏州、昆山和南通)各门店和“饿了么APP”上海各门店、江苏部分地区(苏州、昆山和南通) 各门店上架销售“卢卡氏 番木瓜膏 25g澳大利亚”和“丝珂亚脚跟修护霜 80ml” 。
其中,“番木瓜膏”商品详情页面写有“消肿止痛,止痒杀菌”的字样。“脚跟修护霜”商品详情页面上写有“修护干裂,缓解干痒,抑菌舒缓”、“植物抑菌安全,舒缓刺痛”的字样。
盒马销售的这两款化妆品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了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的行为。
对此,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盒马作出以下处罚:
一、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二、责令立即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三、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