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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持证经营:内蒙古微商何去何从?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新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05
摘要:明年起持证经营:内蒙古微商何去何从?-新闻频道-和讯网

执法人员监管网络市场

执法人员监管网络市场

  海外代购、补水面膜、新疆和田大枣、俄罗斯原装进品糖、百搭休闲鞋……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里每天都会被这些吃的、喝的、用的产品信息刷屏。一时间,微信营销就像雨后春笋一样成长起来。同时,无证照经营、产品质量差、职能部门难监管、消费维权难……一系列后续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连日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微购物方便快捷

  市民吴雅丽现在已经不怎么玩微信了,因为一打开微信,各种销售信息扰得人眼花缭乱。而且,她也加入了几个购物群,为了避免信息打扰,她将这些购物群都开启了信息免打扰模式。“的确,存在于微信朋友圈内的微商,他们所经营的商品包罗万象,也方便了我的生活,但是每天铺天盖地推销信息也让人很烦。可是,你又离不开这种销售信息。如今,微商让人又爱又恨。”吴雅丽的感慨成为许多人的共鸣。

  市民施女士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闲暇之余她也做起了微商,利用微信朋友圈的资源组建了一个销售群,经营范围很广泛,小到水杯大到旅游产品,因为价格比市场上的优惠,所以她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每个月除了工资还有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11月27日中午,施女士一边吃饭,一边将货品实物图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几分钟后就有人询价,她对记者说:“自从成为微商后,除了忙工作、家庭外,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如何做好微商、卖更多的商品。特别是在产品搞促销时,比如双11、双12、过年过节前后,日销售额突破千元,我的收入也随着销量的增长而水涨船高。如今,对于朋友圈营销,我也摸出了一套"套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伴随着微信营销的火热,一些原本是网购的达人变成了微商,他们组建自己的销售群,卖各种商品。“我就喜欢用手机买东西,方便快捷,而且这种快速新型的购物模式已经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市民朱燕说。

  谨慎选购农副产品

  随着冬季的到来,打开微信朋友圈,自家的农村猪肉、羊脊骨、大公鸡、农村鸡蛋、武川莜面、库伦荞面……农副产品的销售信息充斥着手机屏幕,“以前想吃农村猪肉,你还得四处打听谁家养猪,现在用一句时髦的话说"你和农村猪肉只有一条微信的距离,只要你发条定购信息,购买过程就完成了,省去了上街、挑选的时间,你只需在家等待送农村猪肉上门。”市民李静说。

  11月29日,市民刘俊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感慨信息称,万能的朋友圈真给力,前几天自家散养的大公鸡销售信息一经发布,受到各位好友的点赞关注,很多人纷纷下单订购,销量明显增加。我相信这样的无污染绿色农产品(000061,股吧)会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选购。记者从刘俊的微信朋友圈看他的销售信息:不仅有大公鸡的养殖介绍,还有饲养实景照片,这种朴实的销售方式很吸引人的眼球,也让他的销售订单大增。

  “但是,对于这种农副产品的质量如何,全凭销售农户自行把关。因为农副产品的销量并不是很大,经营者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微商。其实这种经营方式只能算是民间的自行买卖关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在这个买卖过程中,除了经营者要讲诚信外,消费者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活常识,擦亮眼睛不要盲目选购,避免受骗。”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说。

  微信圈维权难

  在微信朋友圈购物发生纠纷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说:“这种维权很难。比如说,你在一个朋友的微信圈内花198元购买了一件商品,但是支付过程中你只是把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个人,而不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果发生纠纷后,虽然你有转帐的截图,但是却无法证明这笔钱是你用来购物的消费凭证,这就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难度。目前,微信朋友圈里的买卖行为,大多数都是这样的交易模式。所以说,在微信圈里取证很艰难。”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人们警醒,那就借助微信朋友圈从事变相传销活动。任党芳举例说,身边有人每天都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一定条数的苹果销售信息,并从上家获取一定的佣金。她每发展一名下线,又会从中获取一定返利。如果不发展下线的情况,每天她都会有48元收入。每发展一名下线,还会有20余元的返利。这种收入模式看起来极具诱惑力,但是其背后暗藏风险。你必须交1000元的门槛费成为会员,才可以转发信息获取48元收入。任党芳说:“这种我给你发广告,你给我发工资的模式看似挣钱容易又快,但是这就是变相传销,钻法律的空子。”

  自发形成监督体系

  就微信朋友圈内的微商行为,内蒙古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于光军持鼓励态度,于光军说:“利用微信朋友圈从事经营活动,成为许多人的就业新途径。目前微商越来越多,他们基本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有经营主体的微店;一种是没有微店,但是有商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而赢利。对于有经营主体的微店,是有职能部门进行监管的。而对人与人之间微商行为,目前属于监管盲区。随着微商的发展,其经营行为会逐渐规范,从而达到自律、诚信经营。”

  “只要你有好的货源,又能保证商品质量,这种灵活、便利的经营方式很容易吸引朋友圈里消费者,这种微商行为许多年轻人提供了自主就业渠道。”于光军说,能够让这种经营持续长久下去,对微商来说诚信很重要。因为他所面对的消费人群都是其亲朋好友,那么商品的口碑至关重要。这也就无形中给微商上一道紧箍咒,时刻警醒自己诚信经营,自我监督体系也就自然形成了。

  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微商时代来了,随着明年《电子商务法》的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会逐渐完善,会更好地促进微商健康发展。”

  明年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可以肯定地说,明年1月1日起,朋友圈内的微商从业人员必须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要求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换句话说,就是从事微商的自然人都要持证营业。”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管理监督分局局长张忠亮说,目前,《电子商务法》是国家针对电子商务出台的唯一的一部管理办法。微商分为两种,一种是凭借第三方交易平台,比如在京东、天猫、淘宝等平台上从事买卖的商户,一种就是自然人在微信朋友圈内自发组建销售群从事商品交易的。

责任编辑:新闻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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