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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圖片截圖自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官網,系此次“稿費招領”作品。
多家教科書出版社將200多萬元版權費交給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讓其代付給照片作者。但麻煩的是,很多照片的作者已經找不到了。
記者注意到,比較早的作品包括朱德、賀龍等在戰爭時期的照片,以及列寧、斯大林、羅斯福等人的照片。其中一些作品在教科書中刊載數十年,堪稱經典。例如毛澤東在開國大典講話、周恩來在萬隆會議發言、鄧小平會見撒切爾夫人、胡錦濤與連戰親切握手、焦裕祿人物照、雷鋒頭像等。
公告稱,若有人發現其中有屬於自己的版權作品,可准備好該幅作品的原圖,以及能夠証明這幅作品版權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審核后便能領取稿酬。
新京報訊 7月25日,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簡稱“攝著協”)和中國攝影家協會(簡稱“中國攝協”)發布“稿費招領”,為多家教科書出版社讓攝著協代付給照片作者的200萬元稿酬尋找主人。
公告稱,作為保護攝影版權的集體管理組織,攝著協承擔著教科書法定許可攝影作品使用費的收轉職能。簡單來說,教科書出版社將稿酬交給攝著協,攝著協再轉交給作品的原作者。
但問題是,絕大多數攝影作品都沒有署名,不知作者是誰。最近,攝著協和中國攝協通過網絡將4000多幅教科書使用的攝影作品公開發布,希望作者前來申領本該屬於自己的稿費。
這是攝著協涉及作品數量最多,向攝影著作權人轉付稿酬數額最大的一次行動。
為4000余幅攝影作品尋找主人
打開攝著協官網首頁,點進“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兩百萬元稿酬轉付認領”專欄,可見18個下載鏈接,對應18個攝影作品類別。
時政、體育與健身、航空與航天、建筑與雕塑、人物、歷史、風光、文化與藝術、文物與遺址……這18個類別總共涵蓋4000余幅攝影作品,都被用於教科書。記者注意到,其中一些作品在教科書中刊載數十年,堪稱經典。例如毛澤東在開國大典講話、周恩來在萬隆會議發言、鄧小平會見撒切爾夫人、焦裕祿人物照、雷鋒頭像,以及日本代表簽署二戰投降書、阿姆斯特朗在月球留下的第一個腳印、楊利偉在飛船中展開國旗等。
網頁公告稱,若有人發現其中有屬於自己的版權作品,可准備好該幅作品的原圖,以及能夠証明這幅作品版權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審核后便能領取稿酬。
多年談判 支付稿酬僅是九牛一毛
為了幫助權利人獲取稿酬,攝著協與出版社開展了多年的艱難談判。
攝著協總干事林濤告訴記者,攝著協2010年開始調查教科書稿酬支付情況。“全國88家具有出版教材資質的出版社,幾乎沒有主動支付作者稿酬的”。
2013年,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發改委出台《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明確規定了教科書稿酬支付的細則: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應自教科書出版之日起2個月內向著作權人支付稿酬。如果出版社未遵循這一規定,應當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將應支付的報酬連同郵資以及使用作品的有關情況交給相關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由組織轉付這些稿酬。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稿酬的標准是每幅200元,用於封面或者封底的,每幅400元。教科書匯編者應每年向著作權人支付一次報酬。
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是國內唯一的保護攝影版權的集體管理組織。辦法出台后,攝著協向所有教科書出版社發函,提醒支付稿酬,但“基本沒有得到呼應,收費非常艱難”。迄今,隻有數家出版社響應攝著協,提供了使用過的4000余幅作品,支付稿酬200多萬,委托攝著協轉付。
林濤說,這4000幅對於全國教科書使用的攝影作品總量來說,僅僅是九牛一毛。他們曾統計過某一家教科書出版社的使用量,能夠獲得的300本教科書裡,攝影作品總計便達到1.8萬張。
普遍不署名 攝影作品作者難尋
教科書出版社疏於支付版權費,也有歷史原因。
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李順德認為,當時作此“未授權先使用”的教科書法定許可規定,是為了支持教育事業,因為教育事業有一定的公益性。
但《著作權法》也明確規定,應當按照規定支付教科書作品的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這一規定並未得到普遍執行。攝著協調查的教科書中,一家出版社使用的上萬幅攝影作品中,署名的不到5幅。李順德認為,按照法律規定,這侵犯了權利人的權利。
根據2013年出台的辦法,出版社可以將稿酬交給版權管理組織轉付。林濤表示,“這實際上是把難題交給了我們,減輕了他們的負擔”。
尋找攝影作者的過程非常艱難。得益於攝著協與中國攝協合署辦公,此項工作充分調動了中國攝協的資源,但找到的作者仍是寥寥。
因此,此次通過網上公告發布這些作品,攝著協希望更多作者可以確認自己作品的版權,並領取稿酬。
“無人認領”稿酬將制定使用辦法
7月25日,攝著協向幾名攝影家和已故攝影家后人代表發放了稿酬。新華社前攝影記者郭佔英是其中之一。
今年81歲的郭佔英向新京報記者回憶,幾年前,攝著協曾請他辨認過一些出版社使用的照片,他認出其中4幅是自己的作品,包括一張鄧小平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講話的照片。其后,通過相關程序確認了著作權的歸屬。
“能收到這筆稿費很高興,比稿費更重要的是,有組織能夠規范管理。”郭佔英說,此前很多教科書使用的照片來源復雜,包括檔案館、畫報等等,質量不佳。
為了確認這4000余幅攝影作品,攝著協工作人員進行了多輪辨認,並請專業攝影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