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公交公司车辆有限,且县城各条道路均有乘坐需求,为保证每个线路运营均衡,避免个别道路车辆过多拥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所提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切实为全县群众提供更好安全快捷的出行条件。
2268.想发展,首先通往各个乡镇的公交要开通,而且班次也要勤一些,尤其是西面的一些地方,像东古城镇,扬招,等。(冠县)
冠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目前,我县已开通了13条城乡公交线路,25条县际线路,运行了368辆城乡公交车和县际客车,基本覆盖了全县760个建制村,能够满足沿途乡镇村民的基本出行需求。像东古城镇、北馆陶镇、万善乡等西部乡镇都已开通城乡公交车。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已通班车正班正点,在运力许可的前提下适当加密班次,竭尽全力为群众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2269.振兴路与建设路路口的红绿灯,左转绿灯时间短了点,建议适当延长。(冠县)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冠县大队回复:冠县大队于4月7日至4月8日,对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目前存在的实际情况是:配时的实际情况振兴路左转绿灯配时18秒,建设路左转绿灯配时15秒。
我大队经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经实地调查,根据该路口实际交通流量,采取调整振兴路与建设路十字路口的信号灯配时的措施。于2019年4月9日完成该路口信号灯配时调整,调整为振兴路左转绿灯配时25秒,建设路左转绿灯配时20秒。
2270.路口的摄像头不能光拍车辆,也得拍拍三轮车、电动车之类的,马路上随意行驶,出了事都是车辆的问题,难道不该处罚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吗?(冠县)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冠县大队回复: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将采取以下措施:将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方面对生活出行的超标电动三、四轮车划定限行区域,严查闯禁行区域、无牌无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坚决严打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将在政府统一指导下,依据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牵头相关部门分步骤逐步治理,实现三年内全面取缔的目标。设置限行区域,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2271.冠县名仕花园和阳光花园小区所对应的冉子路辅道,安装了逆行拍摄摄像头,但没有安装禁止逆行的标识,刚启动抓怕时,两个小区上百辆车被多次抓怕,虽然逆行不对,但交警部门应该告知,或安装提醒标识。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冠县大队回复:经调查:安装逆行拍摄摄像头,是为了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安装该摄像头以来,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此处的交通事故起数,下一步,冠县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和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该路口无需安装禁止逆向行驶提醒标志,因为任何道路和路口都不可以逆行行驶。冠县交警温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为了自己和大家的安全不要逆向行驶。
2272.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及时修补、改善已有的乡村道路,建设好乡村发展的"毛细血管”。(冠县)
冠县交通运输局回复:首先感谢您对我们交通工作的关注。目前,省政府正在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我局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乡镇做好乡村道路建设规划,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建设力度。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乡道、村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小修和日常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之规定,乡道,村道大中小修及日常养护由乡镇和相关村庄负责,我局将提供技术支持,并督促实施,管理好乡村发展的“毛细血管”。
2273.张甘路的路面已经到了非修不可的地步了,坑坑洼洼,积水严重,安全隐患大。(冠县)
冠县交通局回复:张甘路属县级公路,现已列入大修计划。目前,正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待建设资金到位后,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消除公路坑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竭尽全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五)政务类
2274.各类政务公开、公平。(冠县)
冠县政府办公室回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制、政务公开运行机制、解读回应机制等,突出抓好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优化版面设计,全力打造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回复等各环节的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回复。
(六)法治类
2275.我的户口因工作关系迁移至河北,结婚后,妻子的户口在冠县农业户口,咨询一下我的户口迁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冠县)
冠县公安局回复:夫妻投靠迁移户口的,请携带本人申请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276.去年10月1日,在冠县梁堂镇安庄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田*川当场死亡,冠县法院已审理完毕,可至今赔偿款未能执行。事发至今,受害人家属一直伤心过度,希望冠县法院早日将赔偿款执行完毕,让受害人家属早日走出阴霾。
冠县人民法院回复:原告田*合、张*玲诉被告赵*军、高*帅、杨*霞、高*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原告于2018年11月9日向我院起诉,我院受理后,于2019年1月18日作出判决,判决内容:一、被告赵*军赔偿原告田*合、张*玲共229279.38元。二、被告高*帅对以上判决第一项连带赔偿。三、被告高*岭对以上判决第一项连带赔偿。四、驳回原告田*合、张*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99元减半收取4049.5元、财产保全费2770元,原告田*合、张*玲负担1679.5元;被告赵*军负担5140元,被告高*帅、高*岭连带负担。
该案执行情况:本案于2019年4月24日在我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于2019年4月26日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限三日内履行。同时,我院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现已对被执行人的七个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实际冻结4500余元。经查,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高*帅有一辆车牌号为鲁P**113轿车,该车已被查封。除此之外未提供三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已及时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核查相关线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并释明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对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进行了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找线索、继续执行过程中。
(七)教育和体育类
2277.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认为县里建造一个文体中心,有操场,有球场,有环境,有舞台等。在经济生活提高的基础上,提高全县人民的文体生活质量。(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