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 5月28日的全国人大的授权,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既明确了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同时明确了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我们要通过法律来把它具体化、明确化和明细化,(完成)这样一个立法的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陈端洪: 我们按照基本法的第14条,第18条,必要的时候中央还是可以出手的,但是就是我们缺什么,我们就缺一个常态下的法律,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常态的法律制度,和常态的执法权,执法机制,这个港区国安法是干什么的,就来补这个缺,就是提供常规武器,维护国家安全的常规法律武器。
涉港国安立法得到香港各界广泛支持
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得到了香港各界的广泛支持。“撑国安立法”联合阵线通过网上和街区开展了签名行动,短短八天,就收集超过292万个签名,活动召集者向香港中联办递交了他们收集到的签名结果,并希望通过香港中联办向中央转达香港市民坚决支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意愿。
香港中联办主任 骆惠宁: 仅8天时间,292万多人到街站签名,到网站联署,充分彰显了香港社会的正能量,充分说明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
香港市民 邱松庆: 这些“港独”分子,特别那个乱港分子与外国敌对势力联合在一起,把香港搞得真的是很乱,大家都感到很痛心。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反复修改完善法律草案
中央有关部门在相关法律草案起草过程中,也充分与香港各界沟通,多次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有关主要官员等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问题的意见建议。
在起草法律草案文本形成后,有关方面专门就案文征求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有关人士的意见,认真研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反映的意见建议,充分考虑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本着能吸收尽量吸收的精神,对法律草案文本作了反复修改完善。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韩大元: 从立法过程反映出来的这样一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首先这部法律是在“一国两制”的这个框架内,是“一国两制”精神的具体化。所以这次的立法当中,它特别强调了要落实“一国两制”,既坚持一国的原则,同时也要采取一定的灵活性,充分地要吸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普通法的一些制度,能吸收的尽量吸收,能够体现的尽量体现,使得这个法律,在香港实施的时候,有一个“一国两制”的具体的这种展现。
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的综合性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附则;共66条。这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
明确四类犯罪行为和处罚
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四类犯罪行为和处罚;同时也明确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来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特区警务处和律政司都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国家安全事务,专人专管。
香港立法会议员 梁美芬: 我们现在香港社会,有绝大部分的市民都是热切期待这个法律可以尽快生效,我们是需要这个港区的国安法令香港恢复正常,成为一个有安宁、有文明的一个社会。
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 邓炳强: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对香港特区的宪制要求,也是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立法后将会有一个更稳妥的环境,而且也增加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所以,立法对于香港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都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