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五)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金额、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一)申购费用
本基金仅对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不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转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 100万 0.60% 不收取
100万 ≤ M < 500万 0.40%
M ≥ 500万 1000元/笔
投资者重复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申购费用。
(二)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长(T)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
比例
T<7日 1.50% 100%
A类基金份额 7日 ≤T<30日 0.75% 100%
30日 ≤T<90日 0.50% 75%
90日 ≤T<180日 0.50% 50%
T≥ 180日 0.00% 0%
T < 7日 1.50% 100%
C类基金份额 7日≤ T < 30日 0.50% 100%
30日≤ T <180日 0.30% ——
T ≥180日 —— ——
(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五)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六)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一)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费用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例 1: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 0.60%,
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22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00.60%/(1+0.60%)=596.42 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596.42=99,403.58 元
申购份额=99,403.58/1.0622=93,582.73 份
2、C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 2: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0.00 元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00,000.00-0.00=100,000.00 元
申购份额=100,000.00/1.1200=89,285.71 份
(二)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数×T 日 A 类/C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 A 类/C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3: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时长 40 日,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0%,该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
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0,000×1.2500×0.50%=62.50 元
净赎回金额=10,000×1.2500-62.50=12,437.50 元
(三)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A 类/C 类基金份额净值=(A 类/C 类基金资产净值总额)/(A 类/C 类基金份额
当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二)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三)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四)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五)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六)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七)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