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4、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