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医疗在招股书中解释,实控人就历次股权转让、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整体变更等事项履行了个人纳税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之情形;林华医疗历次股权转让主要为家庭或者家族成员之间的股权转让,或者为实现高管员工持股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股权受让方资金为自有合法资金,不存在通过亲属溢价转让进行利益输送或者股份代持之情形。
来源:招股书
产品单一、 产能利用率连续下跌
除了此前频繁进行股权转让引发中国证监会质疑,记者梳理发现,林华医疗还面临着产品单一、过于依赖经销商渠道、产能利用率连续下跌等问题。
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林华医疗营收分别为6.03亿元 、6.88亿元 、7.92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8亿元、1.73亿元、2.07亿元,营收和净利润均持续增长。
在业绩持续向好的背后,是林华医疗营收的“重头戏”—“静脉留置针”产品的热销。
据介绍,林华医疗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静脉留置针”产品。2017年至2019年期间,“留置针”类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5.18亿元、5.80亿元、6.7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85%、84.48%、85.48%。
林华医疗在招股书中透露,公司营收对“留置针”类产品的依赖较大,如果“留置针”类产品的销售出现问题,将给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同期“留置针”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虽在持续增加,但产能利用率却持续下滑,分别为95.12%、91.18%、80.09%,三年下跌了15个百分点左右。
据介绍,林华医疗的产品销售主要以经销为主,目前拥有一级经销商约1020家,二级经销商约741家,覆盖约3389家终端医院。2017年至2019年,经销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61%、89.50%及91.80%。
对此,林华医疗在招股书中透露,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扩大,对经销商管理难度也进一步扩大,如果出现经销商不遵从其关于销售区域的经营秩序以及经销商自身经营不善等情形,可能导致产品在该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而影响产品销售。
曾多次卷入“商业贿赂”事件
不仅如此,记者梳理发现,林华医疗此前还多次卷入商业贿赂丑闻。
2019年12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道布代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新2801刑初761号)”显示,道布代为原巴州人民医院装备科副主任。2009年至2016年,道布代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盛韧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销商李某在办理医用耗材出入库手续及继续取得“林华留置针”在巴州医院授权代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李某所送现金29万元。
2016年6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扶某某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桂刑初字第00037号)”显示,扶某某在2008年7月至2012年11月担任桂东县人民医院药械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在桂东县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环节中,收受桂东县人民医院药品供应商吴某某等5人共计人民币56.55万元的药品回扣归其个人所有。其中,2011年11月,黄某某为了销售2000支林华牌留置针至桂东县人民医院,有一次其在郴州市申湘4S店找到扶某某送给他人民币1万元。事后扶某某在黄某某处采购了2000支“林华牌留置针”,并帮忙办理了耗材入库手续。
但是,林华医疗在回复中国网财经时称,公司制定了《经销商管理规定》,要求公司营销人员不得向经销商以及利益关系人索取和收受贿赂,不得贿赂或者变相贿赂经销商以及利益关系人。公司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商务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反商业贿赂条款和特定关系人申明条款,禁止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