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取的一份数据显示,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情况,2019年以来,两市共计1311家上市公司披露减持计划,计划减持3800亿元,实际减持1360亿元,同期沪深两市股指分别上涨20%、30%。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减持行为未对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和冲击。
2017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新规”),限制了减持比例和减持时间,通过拉长时间的方式来减缓重要股东减持对市场的冲击,相较于全球可比市场偏紧,除中小投资者外,其他股东几乎都有减持比例的限制。
但随着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着新形势,偏紧的减持制度存在的某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开始显现。业界呼吁,在2019年流动性明显改善,相关政策鼓励增强资本市场流动性和活力背景下,可以适时修改减持新规,放松减持限制。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资本市场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在于便捷的流动性,这也是市场持续吸引资金进入,从而为上市公司经营融资提供持续支持的基本前提。站在市场全局性角度考虑,更需要辩证、客观地理性看待股东减持问题。而在对于“高利套现”“割韭菜”高敏感的背景之下,“减持退出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事实不应被忽略。
今年以来减持量较交易量占比极低
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数据,2019年以来,两市共计1311家上市公司披露减持计划,计划减持3800亿元,实际减持1360亿元,同期沪深两市股指分别上涨20%、30%。
光大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谢超认为,总体来看,在减持计划披露初期股价会有所影响,但减持量较两市交易量占比极低,减持行为未对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和冲击。
首先,减持行为对个股价格影响主要体现在预披露阶段。
“从披露减持计划的1131家公司股价走势看,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预披露之后的10个交易日,沪深两市公司股价分别平均下跌1.21%、1.17%,且跌幅呈逐渐缩小趋势;在实际减持期间,两市公司股价分别平均上涨0.76%、下跌0.46%。减持对股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预披露阶段,更多受心理因素影响,实际减持行为对股价影响较小。”谢超表示。
其次,决定股东减持与否的因素较多,市场估值是影响减持的核心因素。
据了解,今年披露的3800亿元减持计划并未全额实施,实际减持金额占计划金额的35%。决定股东减持与否的因素较多,核心考虑因素还是市场估值情况。如今年4月和8月股指较高,同期减持行为活跃,减持规模与估值涨跌具有较强相关性。
而梳理历史情况,2015年上半年,上证综指从3000点上升至5178点,当年减持金额上升至4109亿元,是2014年1737亿元的2.4倍。
同时,减持金额占成交金额比例较低,未对市场形成冲击。
2019年以来,沪深两市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金额占同期市场成交金额的0.15%。与证监会2017年减持规定出台前大致相当(2014~2016年大股东减持金额占成交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23%、0.16%、0.13%),减持情况总体正常,未对市场形成冲击。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钱向劲认为,股价变化其中供求关系似乎是一个重要因素,事实上资本市场上股价波动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变化、供求关系、投资心理等。如果是一家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需求的旺盛足可以抵消供应的增加,同时一家优质公司的股票,理论上可以减持量很大,但是惜售导致供应冲击极其小,因此市场的调节功能很明显就能显现。
当前减持制度偏紧
为维护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证监会自2015年以来,不断调整完善减持政策,目前形成了一套以锁定期为核心,以全链条信息披露、限制减持比例为配套的规则体系,起到了维护市场稳定的积极作用。
“减持制度是市场中性制度,需要一分为二客观看待。限制过松,可能会对二级市场造成冲击,影响中小投资者信心;限制过紧,会降低市场流动性,影响资金入市和资本形成。”分析人士表示,经评估,证监会现行减持制度相较于全球可比市场偏紧,除中小投资者外,其他股东几乎都有减持比例的限制。
证监会2017年5月26日发布了减持新规,主要针对大股东、特定股东和董监高作出了规范,限制了减持比例和减持时间,通过拉长时间的方式来减缓重要股东减持对市场的冲击。
规范大股东方面,要求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每3个月不得超过1%和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还须锁定6个月;通过协议受让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市价的9折,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后丧失大股东地位的,6个月内双方要继续遵守前述比例限制。此外,上市公司或大股东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一定期限内,大股东不得减持。
对于特定股东,其所持IPO前老股或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锁定3年,其他股东锁定1年。锁定期满后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每3个月不得超过1%和2%;此外,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还不得超过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
关于董监高,规定董监高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业绩预告、重大事项等更多个窗口期不得减持;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一定期限内不得减持;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提前离职的须在原定任期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董监高减持后须及时披露减持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还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现行减持制度相较于全球可比市场偏紧,除中小投资者外,其他股东几乎都有减持比例的限制。”上述分析人士如是表示。
而境外成熟市场,比如香港市场,仅对少数股东有6~12个月的锁定期;美国市场可通过注册、非公开转让或按一定比例直接向公众出售等多种股份转让方式实现股份减持,提升市场流动性。
业界呼吁适时修改放松减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