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大股东及董监高相较于其他股东具有信息优势,故无论在欧美成熟市场,还是境内A股市场,减持制度设计核心均在于规范此类股东的转让问题,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旨在解决内外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缺陷,消除信息优势,维护交易公平。”钱向劲认为。因此,减持计划的披露是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的一种正当且十分必要的信息披露行为,不应成为倒逼限制减持的依据。A股市场从股权分置到全流通时代,对特定股权的流通与转让呈现出艰难的曲折改革历程。
9月,证监会系统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任务,市场化改革共识已在全市场日渐凝聚。其中,畅通交易机制、促进资本循环,让资本与实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更好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也必将成为下一阶段改革的重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