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取得了显著效果。新规实施两年多来,大股东、董监高等在内的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减持总规模大幅下降,“清仓式减持”“过桥式减持”“精准减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中小投资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减持新规也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减持新规实施的背景是二级市场调整过程中,产业资本、大股东、董监高等大幅度高比例减持给二级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影响了投资者情绪和信心,同时可能会进一步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国元证券合规总监范圣兵认为,在2019年流动性明显改善,相关政策鼓励增强资本市场流动性和活力背景下,可以适时修改减持新规,放松减持限制。
然而不可回避的是,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偏紧的减持制度,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
专业人士分析,首先,叠加再融资新规,影响各方参与再融资积极性。减持规定在锁定期外对定增股份提出减持比例限制要求,客观上延长了定增股份锁定期。叠加再融资新规后,财务投资者仅能以市价的9折认购股份,与超过2~4年的持有期的风险不匹配,很大程度影响了投资者参与再融资的积极性。
据统计,减持与再融资新规实施以来,再融资规模大幅萎缩,2017年、2018年分别为5459亿元、2989亿元,比2016年的7867亿元分别下降了31%和62%。另外,很多有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选择“大股东保底”的方式进行融资,“明股实债”等方式抬头,加剧了市场风险。
减持新规带来的另一个副作用是大股东股权转让受阻,影响质押、占用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
“减持限制制约了股东的变现能力,是当前股票质押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资金占用现象也有所抬头。此外,部分股东本拟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以接触质押、归还占用资金,但减持规定对于纾困资金进入构成一定掣肘,造成公司治理真空、风险持续发酵,不利于存量风险化解工作。”盛世景基金首席分析师李文如是表示。
李文认为,减持新规对减持数量、信息披露要求等均从严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从股票减持获得资金的难度加大,需更多地依赖股票质押融入资金。同时,对于融出方来说,受减持新规的影响,违约质押处置时直接从二级市场减持的金额较为有限。
同时,创投、私募基金等退出期限过长,影响资本形成。
据介绍,减持新规限制了IPO老股股东减持,拉长了投资周期,增大了投资风险。创投、私募基金一般都有产品期限,因为到期退出困难而导致前端产品发行募资困难,不利于扩大创投、私募基金的规模,影响资金入市和资本形成,也不利于吸引资金投向高新技术等实体经济领域。同样,社保基金参与股权投资,也有类似投资顾虑。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曾撰文指出,减持新规应该持续更新,放大市场作用同样重要,可以放松特定股东(如VC/PE)减持限制,高管减持往往靠着信息优势掏空企业,而机构投资者同样具有这样的优势,通过限制控制方,放开投资方,双管齐下能够更好地发挥二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新华社曾评论指出,减持新规的出发点正是重塑资本市场激励机制,奖赏真正踏实经营的融资者和专注价值的投资者。任何一个规定都有特定的背景,当环境发生变化,规则理应作出相应变化。这样,减持新规的出发点在新的时间周期才会得到更好的彰显。
减持退出是股东基本权利需客观看待
近年来,大股东减持受到市场普遍关注,针对“上市即减”“解禁即减”等现象,股民对“高位套现”“割韭菜”尤其敏感。不可否认,大股东在减持,特别是集中竞价大额短期抛售股份,也可能会对二级市场股价稳定造成影响,进而影响投资者信心。
但是,站在市场全局性的角度,恐怕更需要一些辩证和客观的眼光来理性看待。
为防止股东任性套现减持,法律法规、监管层已经设置了限售期、减持比例、预披露等多重限制措施,降低相关减持行为的影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资本市场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在于便捷的流动性,这也是市场持续吸引资金进入从而为上市公司经营融资提供持续支持的基本前提。”一家头部券商合规负责人表示,如果完全禁止大股东减持,既不符合股东的基本权利,也不利于相关股东减持后进行再投资,不利于资本的形成和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实际上,现行减持与披露规则下,已经给中小投资者留有充分决策时间。
“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需要在实施股份减持前,进行充分的预披露,中小投资者可以在这些特定股东减持前做出‘是留’‘是走’的选择。只要特定股东在规则框架下进行披露和减持,就应该认定为合规。”钱向劲表示,至于其减持的合不合理,既然规则已经给予投资者足够的时间“用脚投票”,市场自会给出公允的回答。
专业人士同时提醒,在对于“高利套现”“割韭菜”高敏感的背景下,有一个事实经常被忽略,那就是减持退出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
“减持退出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市场保持流动性的客观需要,上市前投资者股权限售期满后适度减持,是其投资周期规律的要求,相关资金可以用于投资培育新的上市公司,形成良性循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大项目负责人如是表示。
显然,单纯强调“谁都不能走”“禁止减持”,可能反而会影响增量资金的积极性,造成市场的流动性枯竭,最终也会损害股东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切不可风声鹤唳、谈‘减持’色变、片面解读,投资者对于正常、有序、预期明确的减持无须过多惊慌。”上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