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畜禽养殖规范引导不到位。泰安市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等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适养、限养、禁养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极个别养殖户在禁养区内复养,“回头看”督察期间,畜禽养殖相关的信访案件约占总数的19%。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普遍不高,对异味治理缺乏有效措施,对养殖废弃物清理、处置不及时,废兽药包装袋、废针管等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慢
18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新泰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宁阳钢球工业园等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均应于2018年6月底建设完成,截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工程仍在施工。
19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肥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进展缓慢。
20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迟缓。泰安市33处矿山复绿工程仅完成18处。2013年以来关停的露天开采矿山中,仍有19处正在实施治理,另有20处修复工程尚未实施。
21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迟缓。列入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中,东平县城南小清河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今年6月份刚开工建设,大汶口人工湿地、邱家店河道水体生态修复等项目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整体工程尚未验收。
22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缺位。部分化工园区仍为“政园合一”式管理,缺乏专业化管理团队,环境管理队伍能力不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明确,难以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主体责任,影响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个别园区对于规划环评的认知仅停留在完善手续层面,未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制。一些园区未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各类园区普遍未建立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机制。
威海市
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1思想认识有偏差。通过督察发现,一些区(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对本区(市)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有依赖性,对优良的生态环境沾沾自喜、盲目乐观、骄傲自满。认为自然环境好就是工作做得好,对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缺乏清醒认识,对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矛盾与挑战缺乏忧患意识,导致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够强烈。
2一些区(市)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既未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一些领导干部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
3推进落实打折扣。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举报投诉件,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4从本次督察接到的340件信访投诉件来看,其中有14个投诉件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中交办过的。
5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举报万丰奥威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本次督察再次接到群众相关举报。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虽然安装废气收集装置,但仍存在明显气味,生产区域的环境质量也比较恶劣。2017年以来,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该企业进行了整治,但异味扰民问题仍投诉不断。
6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落实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冷热不均”的问题。有的干部认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有的部门“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的意识不强,甚至认为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改革和大部制改革之后,自己就没有管环保的职责了,有隔岸观火心态;在落实整改措施时,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
7督察发现,禁养区内被责令关闭的部分养殖场设施拆除不彻底。
8文登区大水泊镇岭上孙家村西南50米某养猪场,距离坤龙邢水库不足500米,虽然已经将生猪转移,但沉淀池、粪便收集存储等设施未拆除,随时可以恢复养殖。
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9大气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城市扬尘污染管理不够精细化。部分区(市)和部门对扬尘污染治理查处不严、监管不到位。督察中发现,城区内多处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未达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建筑工地现场沙(土)堆未覆盖、路面未硬化、运输车辆遮盖不严等问题较为突出。多处路面年久失修,道路扬尘和城郊车辆管理不够精细,散装物料运输密闭设施标准不高,城乡接合部存在工程车和渣土车未封闭运输的现象。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明显存在管理粗放、标准不严的问题。
10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未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检查,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机动车迅猛增长的需要。本次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的交通污染扰民的问题较多。
11根据省“四减四增”方案要求,2018年每个设区市至少要建成5台(套)机动车尾气道路遥感监测设备,威海市至今尚未建设。
1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任务落实不力。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煤炭在威海市的能源消费中占比偏高,煤炭年消费量在1100万吨以上,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的80%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20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过低,占比仅7%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3个百分点。
13城市主城区和各区(市)城区供暖机组仍然以燃煤为主,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化供暖未全面推开,散煤燃烧问题依然存在。
14督察期间发现多处散煤销售点,部分区(市)散煤销售查处力度较弱,各区(市)散煤销售场所统一规划建设工作进展较慢。
15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指标有上升趋势。虽然2016年、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去年威海市臭氧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刚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8年继续达标的压力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基础薄弱、底数不清,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力。
16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污水管网整体规划布局存在欠缺。城市部分老旧生活小区存在污水管网破损、沉降、断裂、与雨水管网交叉混排等问题,个别偏远小区污水管网未接入主管网。有的污水管道高度明显高于雨水管道,存在污水渗漏后通过井口混入雨水管道的现象。城市污水排放治理不到位。部分镇驻地及少数较大村,虽然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个别镇级、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各区(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进展不平衡。
17督察发现,威海海澄水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处理生活污水,现进水多为工业污水,且长期超负荷运行。
18威海水务集团张村泵站提水能力不足,遇雨天进水量较大时,易造成污水外溢。群众举报投诉中,有反映张村泵站污水外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