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2015年以来,小清河辛丰庄断面一直超标,2015年被省环保厅实施挂牌督办至今未解除。2018年1-8月,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氨氮平均浓度3.71毫克/升,超地表水V类标准0.86倍,总磷平均浓度0.53毫克/升,超地表水V类标准0.33倍。
30济南市汛期排水管网溢流水量增大,部分中水处理站总磷总氮不能稳定达标,18个中水处理站中有17个未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安装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
31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不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766家,有165家未办理环评手续;2013年以来,对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仅49起。
32全市现有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15个,有8个未完成跟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33济南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未实现“多规合一”。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中反映“多规”之间“打架”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空间管理无序、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失衡、项目落地困难等问题。
34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35《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管网敷设、除磷脱氮、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等目标任务要求,《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未制定管网敷设工作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等主城区管网敷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
36济南市主城区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匹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主城区排水管网4742公里,其中雨水管沟2183公里,污水管沟2489公里,雨污合流69公里,雨污混流593公里。
37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污水处理厂(站)已建成33座,但正常运行的只有19座。2018年上半年,全市有10座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城区每天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小清河,是造成小清河断面超标的重要原因。
38平阴县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已于2017年完工验收,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无法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能力闲置。
39历下区现有行洪水渠棚盖建筑6万平方米,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隐患。
40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日常管理缺位。长期监管缺位致使入河排污口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对未经审批入河排污企业单位未实施行政处罚,违法排污现象泛滥。重点排污单位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四厂长期未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直到水利部来检查才要求其补办手续。
41 2018年上半年,全市4座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有3座超负荷运行,其中商河县、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过处理能力1倍以上。
42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渗滤液暂存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43济南市无专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积存量大。2013年以来市政府专题研究医疗废物处置问题仅3次,均没有对建设医疗处置设施进度提出明确要求。
44 2017年6月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济南市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招标工作,但直到2017年10月26日才完成,且至今未动工建设。
45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44个,能按时转运的仅有308个,大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转运。
46全市危险废物贮存量大。列入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按要求应于2018年6月完成,但该项目实际于2018年6月才开工建设。
青岛市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不到位
1环境保护职责分工不明确。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青岛市未及时出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一直沿用青岛市政府2015年印发的《青岛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且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分工未实现全覆盖。
2 2014年、2016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议题较少。
3省编办于2017年2月批复了《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但至今未落实到位,部分管理职能出现真空、交叉、缺位,造成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导致全市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垃圾随意倾倒和清运不及时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突出。
4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环境问题缺乏紧迫感和敏感性,习惯于依山傍水、面向大海优越的自然环境,对城乡复合型、陆海空叠加型的环境污染复合型特征认识不足,对人口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承载力迅速加大的问题研究不深入,缺乏对“青岛特色”和“国际化大都市”更高生态环境质量的追求。
5 2017年,PM10指标未完成《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1.5个百分点。2018年上半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仅改善1.2%,远低于全省未达标城市平均改善水平,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6位。
6大沽河、泽河、海泊河生态流量长期处于断流状态,造成流域生态破坏。
7国控入海河流李村河下游段沿线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至2018年6月份方建成投运,导致入海口断面2016年以来水质长期超标,其中氨氮月均值最高超标达6.9倍;依据年均值评价,该断面2016年、2017年均属劣Ⅴ类水体,未实现《青岛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6年达到地表Ⅴ类标准的任务目标。
8个别河道水体整治不彻底,督察发现,西海岸新区大卢家河隐珠街道海南路段约200米长黑臭水体治理未完成,清淤污泥堆放在河道两侧,散发恶臭气味,影响城市形象。
9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不尽合理。市、区(市)、镇(街、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均嵌在城乡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中,网格员及时发现、上报、处置环境污染问题的机制运行不顺畅,效率低。
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