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面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实地督导,各地已整改386.78亿元,完善政策58项。一是税费优惠方面的问题。62个市县退还150个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3.21亿元,另17个项目已制定退还方案,正按程序办理;23家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公司退还、抵减咨询服务费、管理费等2.41亿元,有关地方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融资的收费行为。二是保障落实方面的问题。205个市县取消了1.18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待遇或调整保障标准,清退住房6430套、追回补贴561.75万元;15个市县完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剔除不符合棚改条件的项目和住房。47个市县长期未建成的安置住房有3.03万套已基本建成;25个市县加快办理竣工验收、出台分配方案等,1.72万套住房已可投用,还有1.05万套已分配到户。三是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有关地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使用或上缴结余资金,已统筹盘活381.1亿元。
4.关于住房公积金审计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306.13亿元,健全制度规范241项。一是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发放条件要求不一的问题。13个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调整了当地的提取和贷款政策,并逐步规范大病医疗、特困救助等提取业务,涉及公积金和贷款305.79亿元;12个省的21个市通过规范业务管理、将违规缴存人列入黑名单、提请司法机关协助等,追回公积金或结清贷款3338.16万元,涉及144人。二是有些行业和单位未实现统筹的问题。17个省相关行业和省直单位通过调整政策、整合数据等,推进属地统一管理。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审计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全部问题金额1.39亿元,完善政策制度12项,追责问责104人。对贫困群众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6个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逐户逐人摸排,落实参保财政补助,2200多名贫困群众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后续扶持措施未及时跟上问题,5个县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发展产业支持贫困群众在当地就业、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已实现每户至少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对极少数贫困学生未在校就读问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着力解决因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问题;5个县加强全过程帮扶,辍学学生已经复学或完成学业补偿。对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骗取侵占问题,有关地方逐一核查,涉及的1591.95万元已通过追回资金、处以罚金等全部整改,处理处分95人;还通过调整置换项目资金、重新制定实施计划等整改损失浪费问题1.22亿元。
2.关于污染防治审计方面的问题。10个省已整改20.33亿元,完善制度10项,追责问责9人。一是多头分配问题。2个省通过重新分配、收回资金等,整改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的资金1.14亿元。二是项目管理不够衔接等问题。有关地方已将8.62亿元中央生态环保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未按期开(完)工的100个项目中,有54个实现开工或完工;未发挥预期效益的22个已建成项目中,有13个已发挥预期效益。三是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问题。8个省已拨付或统筹使用10.35亿元;追回5家项目单位多得的1227.87万元;5家单位挪用的1090万元已全部追回。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使用问题,有关地方抓实项目遴选储备,建立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加快债券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调整资金用途,18个省及所辖36个市县已安排使用或收回闲置资金242.85亿元,并完善制度3项,约谈8人。对违规举债或担保问题,9个地区通过安排预算、直接偿还等化解隐性债务60.22亿元,2个地区对违规举债单位追责问责。
二是基层财政运转问题。财政部出台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等多份文件,严格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阶段性提高县级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等分配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三是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问题。对10家中央金融机构未按期偿还贷款余额增长问题,银保监会等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指标监测,加强信用风险审慎监管,组织开展压力测试,指导有关金融机构充分计提拨备、准确风险分类、加快不良处置;有关金融机构分类施策,缓解因疫情受困企业还本付息压力,有效识别客户实质风险。对地方中小银行实际不良率较高问题,银保监会持续推进不良贷款真实入账,推动地方运用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有关地方和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73.38亿元,完善制度24项。一是预算分配与工作任务对接不够精准问题。3个省通过提高经费预算、追加预算或提前拨付等,安排78所院校高职扩招生源生均经费等3.1亿元;2个省研究制定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方案或管理办法,将贫困地区作为参考指标,并向先进制造业等亟需特需专业倾斜。二是有些资金发放使用不合规问题。对将资金发放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挪用等问题,17个省通过收回、清退、停发资金等整改2.17亿元;被骗取套取的1079.92万元已全部收回。三是部分计划任务未按期推进问题。对未按期开(完)工的39个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有13个已投用、12个已完工、6个已开工,涉及7.58亿元;对未按时拨付或使用的资金,通过改进清算方式、完善项目申报评审流程、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等整改60.42亿元。
2.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问题。对企业未享受到免征教育费附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问题,有关税务部门已整改到位,办理退库或税费抵减4511.2万元。对生活服务等企业未享受疫情防控期间收入免征增值税问题,有关税务部门已整改到位,办理退库或税收抵减874.1万元。二是有的部门和地方税费征管还不够规范问题。对企业被提前或多征税费问题,有关税务部门已整改到位,办理退库或税收抵减50.4亿元;对违规收费或要求企业承担费用等问题,有关地方已退还企业1.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