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妇女综合症原来是一个社会心理学的名词。在北美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它在法律上被用来指长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妇女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模式。受虐妇女综合症是由暴力周期(Cycle Of Violence)和后天无助感(Learned Helplessness)两个概念组成的。这个概念最早由研究家庭暴力的先驱、美国临床法医心理学家雷诺尔•沃柯(Lenore Walker)博士提出。
暴力周期分为气氛日趋紧张、恶性暴力和温馨甜蜜充满爱意三个周期。第一周期伴有经常性的轻微暴力,妻子感到吃惊并竭力躲闪,为避免挨打,拼命设法迎合丈夫的意思,逆来顺受;第二周期,严重暴力频频发生,丈夫脾气完全失控,动辄下死手,妻子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第三周期,夫妻雨过天晴,重归于好。丈夫真心忏悔自己的暴行,对妻子表现出温柔和体贴,妻子也就原谅他,企图帮助丈夫改掉打人的坏毛病。但她们以后又从无数次的被打中认识到自己根本无法阻止丈夫的暴行,于是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她们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顺从,越来越无助并且抑郁、自责,这就是后天无助感。
有关专家指出,光有避难所,把人留住还远远不够。一定要了解受害妇女的心理特点,同时能有针对性地为她们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否则,光凭一时热情,是无法解开她们的心结的。
庇护所“第一”遭遇
我国第一家妇女庇护所,是在1995年9月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之际创建的。它是由湖北武汉侨光调料公司的经理、女企业家张先芬投资兴建的,名叫“新太阳女子婚姻驿站”。站长张先芬曾经离过三次婚,尝尽了家庭暴力和社会歧视的苦。迫于各方压力,驿站不得不解散。
1996年1月,上海出现了一家名为上海南方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的庇护所。一个月中竟有150多人求助,床位供不应求。中心成立两个月就关闭了。关闭原因:拿不到“出生证”。中心需要到政府机构注册,但有关部门认为它不是工商企业,又不能注册免税机构,所以无法操作。
2002年10月17日,大连市反家庭暴力避救中心正式挂牌,但半年过去了,前来投诉的1600多位妇女却无一人入住。
2003年6月,宁波中兴社区成立全省第一家妇女庇护所。近半年时间里,去那里寻求庇护的只一人。
2004年,位于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清缘里社区的妇女庇护所,作为京城首家、也是全市唯一一个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暂住帮助的庇护所,挂牌一年没有接待过一名受虐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