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各州主权的承认,联邦宪法没有对选举团的产生方式作出具体规定,只言明“应依照该州州议会所规定之手续”来“指定”选举团成员。这一原则,从而引出了今日美国大选一个异乎寻常的特点:全国统一选举总统的大选,不是联邦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全国统一的事务,而是州一级的事务,因而具有非常分散的特点。
二、选举人如何产生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的11月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当然,法律意义上的这次正式大选结果需要由各州选举人在当年12月初在各州首府集会,填写自己的总统、副总统选票。这些选票将被当场封缄送往首都,直到次年1月6日才由国会正式开启并宣布结果。
目前,美国选举人的分配方案仍依照当初制宪会议的安排,总人数为联邦参议院与众议院议员人数之和。美国现共有50个州,无论各州人数多少,每州两个参议院席位,这是按照平等代表制原则进行分配;而众议员的分配,各州实际人口数量的比例大致相当。
选举人票在各州的产生,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以外,基本都采用“胜者全得”原则:各州获得选民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即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票。这实际是一种“相对多数制”,即胜者所获选票不一定要过半数。
根据美国联邦宪法的规定,各州可以自行决定选举人的产生方式,但不得由联邦公职人员担任。建国之初,选举人多由州议会直接任命,普通民众无权直接参与选举人的产生过程。历史上最后一次由州议会直接任命选举人的情况发生在1876年的科罗拉多州;其后,各州均一直采用普选的方式产生选举人。各州需要在大选前几个月确定各自的选举人人选,并在总统选票上加以说明,这样选民在投票给总统候选人时,同时也就自动选择了对应的选举人。
一般而言,当选的选举人会宣誓效忠民意,将自己的一票投给本州选民青睐的候选人。但1960年大选中,阿拉巴马与密西西比两州的民主党组织因为支持种族隔离、抵制该党候选人肯尼迪主张的种族平等,而开出了包括许多拒绝向肯尼迪宣誓者在内的选举人名单。民主党在这两个州获胜后,两州19名选举人中只有5名在最后填票时选择了肯尼迪,其余则投给了支持种族隔离的民主党参议员哈里·伯德。这种因为地方党组织与党内候选人立场相左而导致选举人拒绝宣誓的情况,在历史上较为罕见。
三、现实观察
对美国选举人制度进行分析,既要看到制度产生的历史原因,同时又要看到制度实施的现实效果。美国当年制宪会议的代表们的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宪法赋予了各个州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希望各州即能在国家公共事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又克服交通与信息不便捷的问题。。
历史的车轮已经步入到21世纪。曾经的交通与信息不便的障碍已然消除,而且,现行的选举人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可能产生“少数票总统”,有违民主的“多数决”的要求。2000年大选中,小布什所得选民票数少于戈尔50多万张,但得选举人票数超过戈尔5张,成为美国历史上第四个“少数票总统”。其因何没有改变选举人制度呢?
从政治的角度来看,美国是美利坚合众国,各个州都是独立的“政治实体”,因此,美国宪法赋予各个州决定重大事务的权利。除了国防、外交等事务之外,各个州都有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正因为如此,在民主选举过程中,尽可能地保留各个州的政治权利,对于维护美国的联邦政治体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选举人制度可以更好地体现美国联邦政治体制,可以让美国各个州表达自己的意见,然后通过选举人把各个州的意见集中起来,并最终选举产生美国总统。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美国的选举人制度也有效地维护了美国联邦政治体制。按照选举人制度的安排,各个州都可以“独立地选举”美国总统,他们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出美国总统。但是,由于各个州的人数不同,因此,各个州根据自己的人数决定众议院议员人数,然后增加两名参议员的议员构成美国的选举人团,由选举人投票决定美国总统人选。这样做既充分照顾到各个州的主流意见,同时又可以把各个州的选举结果集中统一起来。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选举制度具有间接选举的特征,从“形式上”可以体现各州的平等性。各个州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出选举人,然后再由选举人到首都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制度虽然采取了特殊过滤机制设计,并没有完全体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原则,但是选举人制度至少可以让美国各个州从“形式上”看是平等的。
在现行选举人制度条件下,不管哪位美国总统候选人提出怎样的竞选纲领,他们都必须到各个州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因为在选举人制度条件下,各个州选民的意见都十分重要。假如“大意失荆州”,在选举过程中怠慢了某些州的选民,那么,就有可能会在“阴沟里翻船”。
普选失败,为啥还能当美国总统?
候选人普选失败,反而当上了美国总统,这是由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人团”制度决定的。选举人团制度不仅保证候选人必须赢得尽可能多的州的选举,还保证了换届过程的稳定性。
2000年总统大选是二十世纪以来最具争议的一届选举。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得到了48.4%的普选选票,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得到了47.9%的普选选票,比对手落后0.5%,但最终仍赢得了选举。
但2000年总统选举并不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由普选失败者赢得的选举。1876和1888年选举选出的总统也均是全国范围内普选失败者:1876年,共和党候选人拉瑟福德·海斯以47.9%的普选得票率击败了民主党候选人、拿到50.9%选票的塞缪尔·提尔顿;1888年选举中,共和党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以普选得票率47.8%击败得票率48.6%的格罗夫·克利夫兰。
为什么普选失败者反而可能获得胜利?关键因素就是美国独特的选举人团(electorial college)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