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加大对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节点农村物流体系,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多元业态,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
四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提升农房设计和建设质量,提高农房现代化水平。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处理利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邮政等基础设施。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实施农村道路畅通、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等工程,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七)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纵深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
一是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依法坚决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保障性住房、职业技能培训、子女义务教育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群规划实施机制和一体化发展机制。支持重点都市圈加快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更好发挥中心城市对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质,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因地制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改造,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推进城市生态恢复、功能完善工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率先改革突破。
二是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以“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为引领,统筹支持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持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体系,推进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落实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继续实施一批协同发展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持续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开展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打造若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加快完善长江经济带综合运输体系。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两廊”、“两点”空间布局,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深入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出台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支持浦东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鼓励长三角地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总结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统筹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规划建设和发展。稳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定形成“1+N+X”规划和政策体系。
三是扎实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构建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研究出台西部大开发“十四五”实施方案和重点地区规划,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新修订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提升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水平,促进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积极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研究出台东北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着力推动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东北地区加大开放合作,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研究出台《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大力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支持福建高质量发展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有力促进环渤海地区合作加快发展,深入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边境地区建设,加快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升级,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国家级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创新发展。完善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八)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精准发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