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已认定两批共200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探索创新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延伸,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得到释放,农村电商、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蓬勃发展。
三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力推进。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完善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8%,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超过90%。强化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八)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更加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持续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稳步推进,“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正在形成。
一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目标顺利实现。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编制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等城市群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南京、广佛、长株潭等都市圈同城化水平持续提升。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稳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顺利收官,一批有效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特色小镇逐步走上规范健康发展轨道。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面启动探索试验。
二是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稳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持续实施协同发展重大项目,加大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力度。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大力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以及尾矿库治理“4+1”工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深入开展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长江保护法正式出台。稳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力度,深入推进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和规则机制互联互通取得新进展,《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出台实施。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和跨区域合作,积极构建协同创新网络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
三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细落实。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东北地区全面振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出台实施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继续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有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平台建设,支持国家级新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迈出新步伐。坚持陆海统筹,稳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九)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完善,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加快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逐渐打通,区域一体化人才资格互认机制稳步推进。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制定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二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大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显著增强,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深化重点行业改革,推动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油气管网资产、人员、业务交接,实现并网运行,推动油气管网向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三是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金融支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采的准入限制逐步放开,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动取得重要成果,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正式发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审批和管理体系。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行。修订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单事项由131项压减至123项,市场准入限制持续放宽。
五是财税、金融、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步伐加快。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全面实施注册制,资本市场韧性增强并延续总体平稳态势,金融业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稳步提升。修订《中央定价目录》,定价项目缩减近30%,电力、油气、公用事业、农产品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不断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电力、油气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十)持续拓展对外开放范围、领域和层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有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诸多不确定性,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