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开展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等方面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产业链合作伙伴提升计划。加强顶层设计、应用牵引、整机带动,强化共性技术供给,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搭建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平台,促进全球产业链稳定性和多元化。
(三)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一是激发国内消费潜力。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取消对二手车交易不合理限制,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占比,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开展汽车下乡和汽车、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促进家装消费。发展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推动互联网诊疗、在线教学、体外诊断、远程办公、通用航空、智能体育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大力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和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着力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开展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推动农村产品和服务品牌化、标准化、数字化、产业化改造,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机制,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区域消费中心。高质量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实施步伐,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领域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1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为3.65万亿元,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协同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投资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深化在线平台建设应用。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谋划布局5G、数据中心、基础软件、空间基础设施等建设。支持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稳步推进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机场布局,加快推进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建设前期工作,实施国家水网、航道网工程,有序推进油气和电力等重大能源工程。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三是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快推进流通体系软硬件建设,优化提升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流通领域规范和标准,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巩固物流减税降费成果,完善铁路、水运干线物流通道,优化货物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加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拓展全球流通服务网络,构建安全可靠的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紧盯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一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修订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巩固维护“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快推进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深圳等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着力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试点,加大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人才评价、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等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持续做好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制定出台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研究制定《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推动出台《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条件、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进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制度化,进一步精减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完善全国“信易贷”平台,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支持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全面实现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动态监测,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