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李小姐表示其支付“双十一”预售定金后,平台商家不断修改活动内容,在后台操作撤券,导致商品前后差价达300元左右。基于定金不退原则,消费者要么损失100元定金,要么预定的商品贵300元。
案例六:销售临近过期的食品
消费者卢小姐2018年“双十一”当天购买了两罐奶粉,到货后发现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即将在2019年2月22日过期。消费者质疑,平台商家只在详情页有标明生产日期,但购买时商品页面没有在显眼地方表明商品是处理品。
四、物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虽然近年智慧物流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问题,因此物流配送是“双十一”后消费者吐槽的主要领域,物流慢、商品破损、快件丢失等现象频发,导致消费者对“双十一”期间物流配送服务的满意度较低。
案例七:快件无派件通知却显示已签收
一位姓袁的消费者“双十一”在淘宝大麦网抢购了演唱会门票,一直到16号之后都没有收到派件通知,查询淘宝物流进度却显示已签收。快递员表示信件夹与另两个快递绑在一起放在了保安室,但消费者根本未收到货。
五、售后体验差、维权难
“双十一”交易量瞬间集中式爆发,商家客服难以满足消费者咨询需求。客服回复慢、无法联系商家等问题使客服满意度大打折扣。
案例八:客服只会自动回复
消费者陈小姐“双十一”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双肩包,下单付款后,多次找商家客服咨询发货时间,都是自动跳出客服正在休息,并提示消费者直接联系平台客服。
案例九:商品少发,商家拒担责
消费者杨先生“双十一”购买了一套五件套运动服,收货时快递外包装完整,但拆开后发现内包装袋拉链是打开的,并且少了两件,衣服凌乱。对此,平台商家坚称其核实了仓库没少发货,快递外包装无破损,不可能少两件,一直不予补货,并表示有发货录像及快递公司证明,但却拒绝向消费者提供。
【第四部分 观点与建议】
“双十一”网购激发了我国巨大的消费潜力,但购物狂欢之后,由于交易量庞大、监管监督难到位、商家诚信度不够、服务质量跟不上等原因,消费纠纷呈现爆发式增长,带来不少维权的难题和社会矛盾。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结合维权工作实践,广东省消委会提出以下观点和建议:
一、政府要发挥主导性、服务性作用,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制。
一要重视和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双十一”作为重大的购物节日,具有刺激消费、拉升内需、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性的作用,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提入介入、立足事前,加强指导,加强规范,做好应对防范措施。
二要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严厉查处线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经营行为,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
三要依靠网络拓宽消费维权渠道。鉴于网购侵权多发生在异地,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利用微信、邮箱、网站等互联网载体,畅通网购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尽量做到让网络多跑路,消费者少跑腿。
二、电商经营者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电商平台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健全完善对平台商家、商品及信息的检查监控制度;要自觉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咨询;要制定促销活动物流配送应急预案,确保快递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平台商品质量监控,确保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另一方面,电商及平台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主动担负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首要责任,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消费者组织要履行社会监督职责,搭建消费维权共治平台。
一是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消委会要及时通过曝光网购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帮助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维权能力,更好地规避网购消费陷阱,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监督引导企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约谈、监督、调查等方式,引导企业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意识,有效引导企业提升消费维权保护工作水平。
三是凝聚力量共护网络消费环境。积极联动相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方,构建多元一体的网络消费社会共治体系,合力营造安全放心网络消费环境。
四、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意识,提升消费维权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