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08年3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五届五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李东峰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07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7工作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 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