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共赤字率已不能反映真实情况,3%的红线已缺乏实际意义,应从广义赤字率的高低判断财政积极与否,在财政“堵偏门”的背景下应该“开正门”提高公共财政赤字率如前所述,应从广义财政赤字角度看待财政积极与否,避免出现类似2018年公共财政赤字率下调、金融去杠杆与财政清理整顿叠加导致广义财政偏紧、基建投资大幅下滑的局面。在财政“堵偏门”的背景下应该“开正门”提高公共财政赤字率,使隐性赤字和债务显性化。(4)我国政府债务率在国际上偏低,政府部门尤其是中央政府具有加杠杆空间;债务风险的根源是财政体制和考核机制,而非赤字规模本身控制赤字主要是基于控制债务、通胀和挤出效应风险的考虑。其中,债务风险尤其关键,但赤字本身并不造成风险,产生风险的是不健全的财政体制和考核机制。第一,我国政府债务率在国际处于较低水平,风险可控。根据BIS数据,2018年底中国政府部门债务率(49.8%)低于日本(203%)、意大利(134.9%)、美国(98.6%)、法国(99.5%)、英国(85.5%)、印度(67.2%)、德国(61.8%)、南非(58.8%)、G20平均(81.5%),略高于新兴市场平均(47.5%)。即使考虑隐性债务,IMF测算的我国广义政府债务率(包括融资平台和其他隐性债务)为72.7%,仍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我国中央政府债务率较低,2018年底为16.3%,具备增加赤字和杠杆的空间。
第二,虽然我国政府利息支出增速较快,但是利息支出/财政收入在全球处于中等偏低水平。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2019年,我国债务付息支出分别为6185、7345和83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9%、17.1%和12.6%,增速较高。但从占比看,根据IMF测算,我国政府利息支出/财政收入2017年为3.3%,高于法国(3.2%)、德国(1.8%)和俄罗斯(1.5%),但低于印度(24%)、巴西(20.3%)和南非(12.6%)等新兴经济体和美国(5.4%)、英国(4.8%)等发达经济体。
第三,赤字本身并非债务风险的根源,根源在财政体制和考核机制。赤字率提高0.1个百分点对应的赤字(债务)规模约5000亿,不足以大幅推升债务风险。但是地方政府在预算外的无序、大规模举债却可能造成巨大风险,根源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到位,地方承担过多支出责任;中央对地方的考核长期以GDP为主、新官不理旧账,地方政府过度负债。在政府加杠杆的过程需要强调财政纪律约束、问责,解决预算软约束问题,完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避免重走投资依赖和无节制推升债务之路,尤其要避免预算内加杠杆、金融过度放松,同时隐性债务以更大的规模扩张。对于优质、有现金流的项目可以通过增加专项债券予以支持。第四,1998和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的时候,我国赤字率均被控制在3%,但目前的形势不同于当年。一方面,当前经济增速下行,且开启减税降费,财政收入增速仅为个位数(2017-2019年分别为7.4%、6.2%和3.8%),远低于1997、1998年的14.2%和15.9%以及2007-2009年的32.4%、19.5%和11.7%,财政可调配的资金有限;另一方面,随着预算法修订并实施、财政整顿,赤字和债务隐性化的空间缩小,不得不提高赤字。第五,我国是公有制国家,政府拥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可承受更多债务。2018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全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10.4万亿、264.3万亿和33.5万亿,相较西方具备更大的举债能力。(5)赤字确实可能产生的通胀和挤出效应,但当前我国经济的主要矛盾是通缩而非通胀,是经济下行而非总需求过热。当赤字和政府支出规模上升,匹配以适当的降息,不会产生总量的挤出效应。(6)要从全局和国家治理角度考虑风险问题,单纯控制债务风险可能引发更大的风险经济下行时期,控制赤字率,实施逆周期调节的力度有限,虽控制了财政风险,但却引发更大的风险:企业负担加重、经济快速下行、失业上升和社会不稳定等。财政风险不只是财政的部门风险,而要考虑国家治理风险。
5 建议:2020年财政政策更积极,平衡财政转向功能财政,上调赤字率和专项债发行规模,赤字和专项债达到两个“3万亿”,支持减税和新基建是兼顾短期扩大有效需求和长期增加有效供给的最简单有效办法第一,适度扩大赤字尤其是中央财政赤字,赤字率可突破3%,增加专项债额度,上调至3-3.5万亿,为减税降费和增加支出稳基建腾出空间,尤其是新基建。中央政府加杠杆空间较大,基建投资可适度超前。中央政府杠杆率较低,主权信用融资成本也低,在地方政府和私人部门受资产负债表约束需求疲软之时,中央政府应主动加杠杆以承接和转移宏观杠杆,适度扩大赤字,发挥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东西部发展差异极大,投资空间巨大。基建投资适度超前,不仅能够节约成本,而且将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启动“新”一轮基建,关键在“新”,要用改革创新的方式推动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而不是简单重走老路,导致过剩浪费和“鬼城”现象。未来“新”一轮基建主要应有四“新”:一是新的地区。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为60.6%,而发达国家平均约80%,中国还有很大空间,但城镇化的人口将更多聚集到城市群都市圈。我们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镇化率达71%时,新增2亿城镇人口的80%将集中在19个城市群,60%将在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7个城市群,未来上述地区的轨道交通、城际铁路、教育、医疗、5G等基础设施将面临严重短缺。对人口流入地区,要适当放松地方债务要求,不搞终身追责制,以推进大规模基建;但对人口流出地区,要区别对待,避免因大规模基建造成明显浪费。二是新的主体。要进一步放开基建领域的市场准入,扩大投资主体,尤其是有一定收益的项目要对民间资本一视同仁。三是新的方式。基建投资方式上要规范并推动PPP,避免明股实债等,引进私人资本提高效率,拓宽融资来源。四是新的领域。调整投资领域,在补齐铁路、公路、轨道交通等传统基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数字经济、云计算、教育、医疗等新型基建,以改革创新稳增长,发展创新型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观点认为,大搞减税基建将增加地方债务负担、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我们认为这种观点缺少长远的大局观,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时候财政还要保收支平衡将使企业居民雪上加霜,财政应该搞跨期平衡,从平衡财政转向功能财政。只要中国经济繁荣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何愁未来财政问题。如果百业萧条,财政何谈平衡。第二,优化减税降费方式,从当前主要针对增值税的减税格局转为降低社保费率和企业所得税税率,提升企业获得感。当前减税降费政策对于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消费支出增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效果看,当前财政政策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第三,增加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避免财政收入增速下行背景下地方政府出现“乱收费”等恶化营商环境的行为。第四,削减民生社保之外的开支,精简机构人员,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第五,改革财政体制,给地方放权,稳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落实消费税逐步下划地方。
恒大研究院“疫情与新基建”相关研究报告:
1、《任泽平:我为什么旗帜鲜明倡导“新基建”,而不是四万亿重来》,2020年3月6日
2、《任泽平:不要放过任何一次危机》,2020年3月2日
3、《是该启动“新”一轮基建了》,2020年2月28日
4、《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与政策建议》,2020年1月31日
5、《该出手了,财政优于货币:2020年政策建议》,2019年12月6日
6、《大时代——2020年宏观展望》,2019年11月25日
7、《当前形势下,财政政策大有可为》,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