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预算安排和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市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增强对“五个名地”等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推动改革攻坚,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2021年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6%。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67.1亿元(市直26.2亿元、市高新区22.4亿元、泰山景区6.1亿元、徂汶景区6176万元、旅游经济开发区11.8亿元),同口径增长3.4%。根据收入预算和现行财政体制计算,预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56.5亿元(不含对县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42.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支出安排156.5亿元(市直119.9亿元、市高新区16.3亿元、泰山景区8.1亿元、徂汶景区7.5亿元、旅游经济开发区4.7亿元),增长2.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49.3亿元,下降6.4%。加上年结转收入、省级补助收入,减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总财力219.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9.9亿元,下降21.1%。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2.1亿元(市直95.3亿元、市高新区4.2亿元、泰山景区1500万元、徂汶景区4724万元、旅游经济开发区2亿元),下降18.9%。加上年结转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减调出资金、补助下级支出后,市级政府性基金总财力7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9亿元(市直68.1亿元、市高新区6.7亿元、泰山景区1.3亿元、徂汶景区6211万元、旅游经济开发区2.3亿元),下降24.7%。全市及市级收支降幅较大,主要是预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7亿元,下降52.8%。加上年结转收入,减调出资金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1.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8亿元,下降35.7%。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1亿元(市直1亿元、市高新区550万元),下降64.5%。加上年结转收入,减调出资金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1.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亿元(市直1.19亿元、市高新区402万元),下降47.3%。全市及市级收支降幅较大,主要是受上年一次性收入影响。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60.7亿元,增长1.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2亿元,增长11.8%。年末滚存结余146.4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5.8亿元(市直101.4亿元、市高新区3.5亿元、泰山景区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2亿元(市直98亿元、市高新区3.1亿元、泰山景区8801万元),增长13%。年末滚存结余96.6亿元。
(四)市级预算统筹安排支出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是安排59.9亿元,保障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
二是安排19.7亿元,落实民生政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安排5.8亿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待遇按时兑付;安排1.3亿元,用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自2021年7月起将人均补助标准由142元提高到147元;安排731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安排2358万元,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安排2861万元,用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卫生健康方面:安排3.3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将人均补助标准由550元提高到580元;安排6600万元,用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安排3801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由每人每年74元提高到79元;安排2630万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教育方面:安排9750万元,用于解决教育“大班额”问题及改善办学条件;安排5507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补助;安排4301万元,用于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安排1000万元,对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给予补贴。另外,安排1.2亿元,用于老年人免费乘车及城市供暖、供气等公用事业补贴补助。
三是安排11.7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其中:安排1.5亿元,用于校地战略合作经费;安排1亿元,用于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配套扶持资金;安排9000万元,用于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安排500万元,用于科创中国泰安试点经费;安排1.8亿元,用于重点企业财源建设基金出资;安排1亿元,用于新旧动能转换资金;安排1.1亿元,用于支持泰山玻纤老厂区搬迁;安排5502万元,用于支持企业改革改制及企业家培训;安排1591万元,用于优化审批流程;安排4769万元,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
四是安排7.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其中:整合涉农资金4.7亿元,支持县乡统筹用于村级组织运转、脱贫攻坚、重点水利工程、“四好农村路”、粮食生产“十统一”、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示范区等项目;安排1.5亿元,用于农村道路“三通”工程奖补;安排3195万元,用于“万名干部下基层”经费补助;安排1000万元,用于汶阳田农高区等项目建设;安排3900万元,用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