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努力将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1991年,中国发布第一部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制定并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确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国家还制定了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行动计划,以及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利的专项规划,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充分权利。
在改革开放中,中国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体系。国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就业救助制度、中小学义务教育制度等;通过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建立了人格权保护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并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诉讼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第三个时期: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中国人权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从战略层面确立了人权事业的重要地位。中共十八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再次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权。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2017年,中共十九大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为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权发展立足点,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项人权的充分平衡发展。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人权价值取向,落实新发展理念,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使每个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国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积极改革完善各项人权保障制度,以制度现代化与法治精神的高度统一维护公民的各项权利。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经过新中国70年的人权发展实践,中国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其基本点包括:
——人权是历史的、发展的。人权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也会随着历史条件的发展而发展。各国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社会结构不同,所面临的人权发展任务和应采取的人权保障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应当尊重人权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只有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各国实际相结合,才能有效地促进人权的实现。世界各国在人权保障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人权事业发展必须也只能按照本国国情和人民需要加以推进。
——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供给,人类其他一切权利的实现都是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的。生存权利的有效保障、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是享有和发展其他人权的前提和基础。近代中国长期遭受外来侵略,国家贫穷落后,人民困苦不堪,毫无权利可言。中国人民深知免于贫困、免于饥饿为生存之本。多年来,中国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实现人民的发展权作为第一要务,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致力于消除贫困,提高发展水平,为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创造了基础条件。
——人权是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有机统一。没有个人的发展,就没有集体的发展;同时,也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在当代中国的人权实践中,既重视集体人权的发展,又重视个人人权的保障,努力使二者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个人权利只有与集体权利统一起来,才能实现人权的最大化。中国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融为一体的发展中,努力保障每一个人和全体人民的各项权利。
——整体推进各项权利是人权实现的重要原则。各项人权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中国坚持对各项权利的发展进行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均衡促进,切实推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平衡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体现了人权的整体性发展思想。
——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验人权实现的重要标准。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核心精神所在。坚持人民在人权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每个人更好地发展自我、幸福生活,让每个人都能够免于恐惧、不受威胁,是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真谛所在。
——公正合理包容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基本原则。国际社会应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中国一直是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反对将人权政治化或搞人权“双重标准”,推动国际社会以公正客观非选择的方式处理人权问题。中国全面深入参与国际人权交流、对话与合作,与各国一道推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