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权的最高价值追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权的主体是人,人权事业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发展,要为人实现自身潜能创造条件。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更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解决好温饱问题,并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实现更好的发展,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执政任务。中国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努力通过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保障。
粮食权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着农业生产基础单薄、“靠天吃饭”、粮食产量较低的现实困难,很多人处于食物匮乏和营养不良的困境。多年来,中国政府通过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中国的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11318万吨提高到2018年的65789万吨,耕地灌溉面积由1949年的1594万公顷扩大到2018年的6810万公顷,谷物、肉类、花生、茶叶、水果等产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国以占全球6.6%的淡水资源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近20%的人口,从根本上消除了饥饿,持续改善了人民的营养水平。
绝对贫困基本消除。贫穷是中国人民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国家积贫积弱、人民贫困如洗,是旧中国留给世人的深刻印象。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带领人民为消除贫困作出了巨大努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持续开展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减贫行动。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基本标志,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明确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中共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2010年贫困标准)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至2018年的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97.5%下降至2018年的1.7%。2012年至2018年,中国每年有1000多万人稳定脱贫。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是第一个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195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仅为67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19元。201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0309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1952年增长174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4644元;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195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98元,人均消费支出仅为88元。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28元,比1956年实际增长36.8倍;人均消费支出为19853元,比1956年实际增长28.5倍;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4%,比1978年降低35.5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41辆,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22.3辆;全国居民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49.1部。中共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连续多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2018年已下降至2.69。
饮水安全获得切实保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5年至2018年,全国累计解决5.2亿农村居民和47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了1.73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集中供水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6%和81%。中国于2009年提前6年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截至2018年,全国农村供水工程1100多万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农村供水服务总人口达到9.4亿人。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检查评估,将618个供水人口20万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管理。按照水源地数量统计,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871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达标水源地比例为90.9%。2018年全国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90.0%,有安全饮用水的户比重为95.2%,获取饮用水无困难的户比重为96.3%。
人民基本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改革开放前,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城镇以单位为主体、农村以农户为主体,努力解决住房问题。改革开放后,开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0平方米,比1956年增加33.3平方米,增长5.8倍;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9.2平方米,增长4.8倍。自2008年以来,大规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约7000万套,累计约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合计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帮助数千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破旧泥草房、土坯房、树皮房等危房,住上基本安全房,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和居住舒适度得到显著提升。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全国已有84%的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覆盖。
人民出行更加便利快捷。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迅速修复了被破坏的运输路线,恢复了水陆空交通。1953年至1977年,交通运输业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累计完成840亿元,先后建设了青藏公路、武汉长江大桥、首都国际机场、京沪铁路等重大项目,改变了落后闭塞的交通面貌。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将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交通网络日益完善,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明显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出行需求。截至2018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3.1万公里,比1949年增长5倍,其中高速铁路达2.9万公里,占世界高铁总量60%以上,2018年铁路客运发送量达33.75亿人次,其中动车组列车发送旅客20.05亿人次;全国公路实现跨越式发展,总里程达48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4.3万公里,2018年全国道路营运客运量达136.7亿人次,97.1%的建制村通了客车;农村地区有99.9%的户所在自然村通公路,实现“县县通公路”;内河航道里程达12.7万公里;定期航班航线里程达838万公里,比1950年增长73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