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没有这样的问题,国外信用是最重要的,比如说哈佛大学,每年都会有相当一批学生是推荐来的,让各个名校,著名的中学校长们来推荐。这个推荐中学校长是不敢打马虎、玩花样的,一旦哈佛发现你一年、两年学生都是一般化的话,马上取消你被推荐的资格,那你这个学校的名誉就坏了。在一个有信用的社会里,名誉高于一切。但是中国这个社会,恰恰名誉是最不被看重的。一个没有信用、一个不讲名誉的社会是无法自律的,是无法实行我们刚才说的非常合理的制度,哪怕你个人,大学校长、大学老师再有信用,也会被各种各样的关系所包围,为各种各样你迫不得已的因素所左右,所以老百姓不放心。
今天的高考用我的话来说,这个高考制度既是荒谬的又是合理的,既是可悲的又是可敬的,它是地狱又是天堂,它是一头让人哭笑不得又无可奈何的怪物,这就是今天的高考制度。各位朋友,我相信不少来自教育部门的,你们有好的主意吗?能够超越这些悖论性问题吗?希望一会儿在讨论环节,各位朋友能够提出一些想法。
我这两年作为大学老师,也十分关心这个问题,包括高考、包括大学教育种种的问题。我们也可以看到,实际上这几年教育部门,整个社会在做各种探索,希望做一些改革的探索。比如说现在比较有影响的有这几个模式试点。一个是政法大学的模式,政法大学去年的招生,因为它是全国重点大学,全国招生,过去名额是按照约定俗成的比例摊下来的,现在他按照人口,这个省所在的人口来划比例,人口越多的大省招生名额越多,他说也许这样是更公正的。这是政法大学一个高考招生名额分配上的思路,试图改变现在各大名校在城市发达地区招生过大的问题,北大、清华在北京招的非常多,复旦、交大在上海本地的生源也是非常多,比例很高。这是一个探索。
还有就是上海复旦、交通大学开始的试点,开始学习国外,自主招生,复旦、交大每年四百到五百个名额,在上海地区考生里自主招生,简单来说,先要通过一个报名,通过一个笔试,当然比高考会难一点,笔试过一条线之后,按照1:3的比例,然后进行面试。面试的时候,比如说考复旦,你要经过各个不同的老师面试,走三四个房间,每个房间可能有两三个老师坐在那里,随意问你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社会问题等等,然后给你打分,最后按照面试成绩来录取。这很有一点借鉴港大等学校的招生方式,本来今年要扩大,扩大到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部没有批,还是复旦、交大在继续试点。
这些试点都是想看看除了高考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一些合理的高考方式可以来做的,前不久杨东平领衔的北京二十世纪教育研究院,他们也提出了一个民间高考改革的方案,也得到了教育部的一些肯定,因为高考改革方案很多,但是这个方案媒体后来曝光之后,引起了一些注意。杨东平提出高考以后不必是一次了,可以是多次,两次甚至是多次,然后要把高中会考乃至中学的考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来作为一个考量。改变现在学生一考定终身的情况,设计了很多具体的改革方案。
那些这些改革方案,我一会儿也会分析,都有各自合理的地方,但是在中国,是不是有一个非常完美的方案可以全面推广呢?这里面有一个很核心的问题,就是你如何来解决我刚才所说的这两种合理性的冲突问题。一种合理性就是人才至上,按照我们今天创新型人才的标准来选择人才,这个大家都承认,这是合理的。我们把这种合理性称为实质的合理性,高考就是选拔人才。但是另外一种合理性,就是满足社会流动的要求,这是公正至上。人才选拔不是唯一的,更重要就是使中国差异这么大的地区之间,让各种不同的人都能够得到一些合理的机会,平等的竞争。所以这种合理性,我们可以称它是形式的合理性、程序的合理性。
我们今天可以看到这两种合理性发生很大的冲撞,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两种制度都有合理性,但是彼此之间有冲突。当然国外也有这两种合理性的冲撞问题,但是由于他们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比我们成熟,他们比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比如说美国,美国当然不像中国这样,地区差异这么大,但是他们过去有阶层的差异,那也是很大的。他们的阶层差异还体现在种族的差异上,通常白人小孩的读书比较好,因为家庭的背景比较好,受教育也比较好。但是有色人种,黑人、拉美人等的小孩,因为是新移民,家庭比较贫困,通常考试中不占优势。到了六十年代的时候,肯尼迪总统,肯尼迪之所以伟大,在美国历史上是被认为最伟大的一个总统,排在前三名,很重要就是他推出了一个平权方案,鉴于现实的考量,社会不平等的存在,特别是种族不平等的存在,通过平权方案,强制性的国家推行,给那些黑人和有色人种的孩子教育上补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再好的中学一定不能是纯白人的,要吸收黑人和有色人种,再好的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一定要有比例,20%左右,是录取有色人种的孩子。这是强制推行的,国家法律规定。
过去白人清一色的很有名的贵族高中,国民警卫队护送这些黑人的小孩去读书,当时白人不许黑人小孩去读书,说他们是什么3K党,但是当时美国出动了国民警卫队护送。但是现在美国如果由于种族原因排出其他黑人小孩读书的话,那你就完了,在美国种族问题上你不能发出任何极端的言论,否则就立马下台。但是现在美国出现很多反校歧视,很多白人去告,我考分比他高一大截,他能被哈佛录取,我不能被录取,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是白人我被歧视了吗?这个问题,背后就是涉及到正义,什么是正义,要有一套说法,要有一个理论。
六十年代美国执行这套制度时理论还没有出来,到了1970年出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哈佛大学很著名的教授罗尔斯写的《正义论》,这本书出来之后立即成为经典,很少有一本书一出来就立马成为经典,成为经典的书要经过几十年才有可能,通常作者生前是看不到的,这本书一出来就成为了经典,经典到什么程度,这个老师是哲学系老师,哲学系、社会学系、历史系,乃至各种各样的系,都把这本书作为经典,大学或者研究生的必读参考书。甚至罗尔斯这本书发展成一个产业,研究这本书的每年全世界有几十篇博士论文,长盛不衰,为什么?这本书回答了正义是什么。大家都说社会是要公平的,怎么解决,两种合理性冲撞的问题,这是全世界普遍的问题。罗尔斯提出了两条原则,第一条原则是自由的原则,自由是最高的原则,这是没有问题的,大家都接受的。核心的问题,他提出了第二条,就是差异原则。当然很复杂,这本书是天书,一般人很难看懂,非常非常艰深,逻辑推论非常严谨,也很复杂,涉及到教育问题上,罗尔斯有一个看法,很有意思,他说一个人是否聪明,未必是先天的,有很多后天的因素,因为我家庭贫困,不是我不行,因为家庭的原因使我不能和别人一样得到同等的教育,乃至一个氛围的熏陶、教养,这个问题不是我个人的问题,不是我个人不行,是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历史上的一个孽债,所以作为一个公平的社会,必须对这部分的弱势群体给予补偿,这种补偿是合理的。他当然有非常复杂的一套论述。这第二条差异原则,现在被美国社会普遍接受,成为美国社会正义,我们刚才说的平权方案核心的理论,大家都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