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警方在此事件的舆情应对中可谓“有得有失”。衡阳警方的首次回应“质量上乘”:一是舆情爆发24小时左右便发布通报,为舆论场注入权威声音;二是及时抛出“贺国伟殴打张鹏妻子在先”这一关键信息,抢先占据舆论主动;三是警方建议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也体现出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态度,稳定舆情效果明显。
但在随后真相明朗、舆情发生反转、舆论态势对警察一方由不利转为有利之际,当地警方却并未打好手上这副牌,致使衍生舆情不断。首先,衡阳市公安局在第二次通报中,将贺国伟行为表述为“酒后失态”“行为不当”,未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准确定性,对其是否猥亵女童、造谣诬陷民警等疑问未予解答,遗留舆情隐患。第二,造谣猥亵者被行政拘留、警察维护正义反被停职处分,两相对比下,网民不由产生“违法者处罚过轻、警察处罚过重”的观感,甚至有网民质疑是衡阳警方为平息舆情才武断处置。第三,警方对此事的后续通报也有些“疲软”,如对贺国伟处置、张鹏是否恢复工作等舆论关切未予回应,再次错失一次展现积极作为、修复负面形象的良机。
经验教训:
该事件被舆论称为2019年涉警案事件“史诗级”反转的代表性事件,从中反映出的三点问题亟需政法机关重视。其一,此类反转事件频发,离不开信息传播要素选择性缺失、大众心理被利用操纵、情绪渲染裹挟立场和偏见等因素。政法机关在面对此类倾向性极强的舆情事件时,不应有恐舆情绪,而是要正视舆情、及时公布真相引导舆论。其二,近年来,通过抹黑警察而掀起的舆论炒作风波时有发生,有的是为一己私利博关注,有的则带有很深的政治意图,甚至有境外反华反共势力参与。政法机关需始终保持冷静,以强有力的事实和权威的回应粉碎谣言。其三,当政法干警名誉、利益受损而未得到及时纠正时,队伍内极易产生意见暗流,刺激抱团发声,并在自媒体中掀起热议。政法机关需注意稳定警察内部情绪,在依法处置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疏导,防止舆情扩大。
警示榜之三
长沙9岁男童被殴打致死案
事件概览:
2019年11月6日,一则“9岁的男童被人用螺丝起子活活打死”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新京报》等媒体跟进报道案件诸多细节称,案件发生于湖南长沙一小区内,犯罪嫌疑人系一名精神病人,当时围观群众数十人但均未上前劝阻。上游新闻称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区分局向受害人家属通报了案件调查情况,称被害男童系窒息而死。11月8日,长沙警方通过澎湃新闻透露,犯罪嫌疑人冯某华曾因患精神分裂症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治疗,侧面回应了精神病人犯罪的网传信息。9日8时许,“@雨花公安”发布详细通报,还原案发现场情况,称冯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警方还澄清“案发时并无其他人员在场,3分钟后有人经过并报警”。该通报引发网民对精神病人犯罪的担忧。11月10日,有媒体曝出冯某华已被其父母停药半年有余,这促使舆论开始反思“精神病人犯罪监护人是否应担责”这一问题。目前,警方已邀请专业精神鉴定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案件暂无更多进展。
应对点评:
舆情曝光时,案件的突发性、现场视频的残忍性很快引爆舆论场。随后,“嫌疑人有精神病”“围观人群冷漠不施救”等各路信息在网络热传,刺激了舆情高热。相较于鼎沸的舆论场,案发4天后警方详细通报才姗姗来迟,回应速度离突发事件24小时回应的基本要求差距较大,也使得“围观者不施救”等网络传言横行数日,严重冲击了公众对人性良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知。同时,涉事警方的舆情应对工作也略显蹩脚。一方面,从此案曝光到最后处置,该案很多关键信息都是经由媒体“抢先”发出,警方在仅有的一次正式通报后就再无发声,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动态性不足;另一方面,面对舆论“精神病是‘免死金牌’”的刻板印象,警方对社会公众的情绪疏导工作不够到位,舆论愤懑情绪难以纾解,进而滋生出“法律对精神病人无解”的无力感,使得舆论对公安机关舆情处置整体观感较差。
经验教训:
本案因夹杂了精神病人无预警、无差别的恶性犯罪,其舆情态势比一般的未成年人被害案更显复杂严峻。舆论由此反思,在家人认知不足、监护不到位的情形下,社会如何编织立体的监控防护网,降低精神病人实施恶性犯罪的风险。综合舆论讨论发现,除了继续推进完善法律规定、加大监护人及医院法律责任等立法层面的工作外,舆论还呼吁政法机关从个案处置与综合防控方面加大作为。首先,政法机关必须要对个案的处置提起足够重视,及时发布权威通报及案件进展,打击网络谣言,疏导公众情绪,降低恶性案件带来的社会恐慌心理。其次,社会面的群防共治力度也需加大,包括建立政法机关与医院、民政、教育、社区等各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对精神病人的发现、治疗、出院等实施动态监管机制,以及要求监护人主动报告精神病人行踪机制等,尽可能地将防控“武疯子”恶性犯罪工作前置,避免悲剧再发。
警示榜之四
云南女大学生李心草死亡事件
事件概览:
2019年10月12日,网民“@swordsman11”“@李心草妈妈”先后发文字和视频微博称,2019年9月,在昆明理工大学读大二的女学生李心草与室友及两男性友人(李某与罗某某)在酒吧喝酒,李心草遭两男子亲吻、搂抱、殴打后“跳江自杀”。事发后,昆明市盘龙区鼓楼派出所“不立案侦查、不认真调查、不及时验尸”长达一个多月之久。12日14时,盘龙区公安分局回应称已成立工作组介入调查。14日,澎湃新闻发布一份警方的案件调查通报称,“李心草为意外落水,不构成刑事案件”,相关说法引起舆论强烈质疑。该文很快被删除,警方否认对该通报知情。14日晚间,昆明市公安局发通报称,已提级成立市局专案组对案件立案侦查,由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同步监督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进行倒查。10月31日,案件迎来重大进展:经司法鉴定,李心草死亡原因为溺死;昆明市公安局对罗某某强制猥亵侮辱立案侦查,盘龙分局对罗某某等人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12月31日,李心草家属代理律师“@仲若辛”发微博称,警方将侦查期限延长一个月。
应对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