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亦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增加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会增加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亦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
6、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6号《关于核准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000股新股。截至2015年7月2日止,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9,511,9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999,936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32,965,139.3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66,034,796.64元,于2015年7月2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474166943122)454,000,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市城北办事处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201986239051502159)145,000,000元、在中信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112001014300007406)167,034,796.64元。公司收到的上述募集资金余额扣除尚未支付的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15,502.7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819,293.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5]B079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6,481.93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1,723.6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33,060.09
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11,581.93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72.5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464.8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8.5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由14,500万元变更为5,500万元,变更资金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上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截止2016年9月30日剩余的募集资金4,446.64万元用于购买氢能源装备制造的相关研发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费用,原项目是用于购买LNG装备制造升级改造的相关研发设备。上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1,572.5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重型装备制造项目,未实现承诺收益。重型装备制造项目投产后,遭遇国家GDP增速放缓、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基建投资收缩导致订单不足,另一方面,国际海工市场受原油价格大幅下跌的影响,造船业订单一度非常低迷,也影响了重型装备项目产能利用率的提高和项目的收益水平。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企业信誉的积累,自2018年起,富瑞重装品牌逐步获得客户认可,产品技术、团队素质和管理能力日趋成熟,未来项目收益将会稳步提高,能够实现预期的收益水平。
截至2020年3月31日,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未实现承诺收益。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对国家相关政策的依赖性较高,后期受限于相关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影响,汽车油改气市场的开拓进度缓慢,现阶段对于产能的需求不高,未来的市场及订单情况依赖于国家扶持再制造产业政策的落地情况。因此公司主动缩减了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等待政策放开和市场启动的有利时机。
(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富瑞特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苏公W[2020]E1293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审核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富瑞特装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富瑞特装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综上,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7、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富瑞特装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测的规定编制,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8、公司规范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