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行新股时,美股IPO申购对投资者设定了一定门槛,承销商倾向将份额配给机构投资者与老客户。但由于市场不存在涨跌停板限制,无法从申购中获得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在上市首日买入。以美国最大的互联网券商TD Ameritrade对IPO申购的条件为例,其要求申购投资者持仓市值为25万美元,或在过去3月内完成了30笔交易。在美国市场上,各大承销商各自划分额度,发行人也有权决定选择性接受投资者。一般情况下,投行则更倾向于主权基金、大型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同时也会照顾老客户。而在资产不足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在IPO当天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我们将部分中概股2017年在美上市的首日表现汇总,从数据看,2017年中概股在美发行ADR上市首日普涨,平均涨幅为18.7%%。其中最高涨幅为和信贷,涨幅达70%;最低涨幅为寺库,涨幅为2.3%。
总体来看,美国证券发行承销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美国证券市场以承销制度和交易制度作为骨干,承销商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第二,证券承销程序环环相扣,承销价格因此拟定更为合理,销售手法也体现了经济性的原则。第三,承销程序中的配套文件齐全,包括意愿书、承销契约、承销商间的协议、结案报告,严谨的流程制度有效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第四、相关政府机构只发挥监管作用。中国在证券承销过程中首先要取得上市额度,而美国证券承销则相对更为自由。
3.2第二上市案例:台积电ADR发行
红筹股回归发行CDR本质上是第二上市,1997年台积电在美发行ADR实现第二上市的案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红筹股回归发行CDR,本质上是第二上市。与首次上市定价方式不同,第二上市定价可以第一上市地股价作为参考。美国ADR以原股价格作为定价基准,承销由承销商自主决定,包销风险由承销商承担。由于目前A股市场上的在美发行ADR的公司多是先在美或在港上市之后再回国重新上市(如中国石化、南方航空等),不符合第二上市的情况,因此这里以台积电在美发行的ADR作为案例。台积电(2330.TW)1994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首次在美国纽约证交所发行存托凭证,ADR代码为TSM.N。
台积电发行ADR参照在台交易普通股定价,从董事会决议通过到正式上市仅用时1个月。股份来源为股东存量股票,发行目的主要为方便股东变现。1997年9月3日,董事会通过荷兰飞利普电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发行海外存托凭证的计划。当时备选的地区为美国、欧洲和亚太地区,最终选定在纽交所发行ADR。首批作为基础资产参与发行的台积电普通股为1.05亿股,追加发行对应的普通股为1500万股。台积电并未因此次发行ADR而发行新股,其他股东亦不实际参与股份售出。首次发行的ADR于美国东部时间10月8日在纽交所挂牌上市,一单位ADR对应5单位普通股,发行价为$24.78/ADR,依据国际惯例,定价以台积电在台交所普通股股价为参考。发行总金额为5.2亿美元,承销商在发行日30天后要求追加发行300万单位ADR,加计此部分后总发行金额超过5.95亿美元。
在发行ADR的过程中,首先选定花旗银行作为存托机构在美发行ADR,同时委托花旗银行台北支行作为托管机构保管飞利浦电子公司的股票。此后,台积电制定Goldman Sachs、JP Morgan、Merrill Lynch、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 Corporation四家投行负责承销、发行和定价。定价参考发行日台积电在台交所的交易价,以投行路演方式确定发行价与认购份额。台积电ADR正式发行后,投资者委托经纪人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由存托机构进行过户登记。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根据相关资料,台积电的ADR进行过多次增发以满足公司股东变现需要,且其ADR发行数量占普通股的比值要显著高于一般而言第二上市的存托凭证流通比例。我们统计了SEC网站上有据可靠的台积电的公开增发申请,一共有以下四次定向增发,增发后的ADS占普通股比例从1997年的1.41%逐步上升到2007年的21.85%,上升趋势明确。自发行ADR在纽交所挂牌后,台积电的主要股东国安基金几乎每年都利用发行ADR来调节手中持股,若非如此,要在台湾证券市场大量释股将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