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额发行有战略配售机制;(2)网上发行中签概率与持仓市值正相关;(3)具备限售条件。由于台湾实行T+0,同样具备涨跌停板,新股发行后无法直接在股市上买到,因此两地对承销发行机制的理解会更为接近。由于首批符合试点要求的红筹企业体量较大,发行的存托凭证很可能会超过4亿份,我们认为其发行满足战略配售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概率较大。
美国承销发行机制更为市场化,定价与承销都高度依赖路演询价的过程。为稳定股价,配售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与香港台湾和大陆市场不同,美国市场并没有设置回拨机制,因此个人投资者申购并没有得到任何倾斜与照顾。对个人投资者申购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但由于没有涨跌停板限制,无法获得申购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首日买入。
4.2 发行承销机制为迎接独角兽上市而做出的实质性变化
4.2.1允许新经济红筹企业与独角兽企业以CDR或IPO形式上市
此次试点意见中,新经济红筹企业与独角兽允许以CDR或IPO形式上市。2018年3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创新企业开展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试点企业包括三类:(1)已在境外上市,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大型红筹企业;(2)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3)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按照企业是否已在其他市场上市,可以分为首次上市与第二上市。首次上市与第二上市同样具备上市最为基本的两个作用——融资与交易,而第二上市还具备拓展公司市场投资群体和扩大市场知名度等功能。经过比较,我们发现首次上市与第二上市最大的区别在于定价方式以及存托凭证与原股的转换性。第二上市定价能以首次上市地股价为参照,而首次上市需依据当地规则,以投行定价为参照进行询价、网下配售询价、直接定价或竞价等方式制定价格。此外,根据当地外汇管制情况,第二上市的存托凭证与原股的转换限制也有一定差异,在可转换的情形下,第二上市与首次上市地股票存在跨市场套利交易机制。此次红筹股回归属第二上市,可以借鉴台湾地区吸引台商企业回归的TDR发行承销定价办法,与此同时,在美发行ADR进行第二上市的过程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独角兽上市属首次上市,一般而言具有VIE架构,可以借鉴中概股在美国发行ADR首次上市的经验。4.2.2机构投资者在发行定价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2018年5月11日,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要求,为稳妥安排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个别条款被修订并发布征求意见稿。修订后《办法》共43条,其中修改8条。
修订有6大有实质性变化:(1)将创新试点企业在境内发行CDR纳入了《办法》的适用范围;(2)发行规模在2000万股以下,除直接定价外也可询价定价;(3)明确申购新股或CDR的市值计算包含CDR;(4)规定网下设定锁定期的股份均不参与向网上回拨;(5)允许发行CDR的企业根据需要进行战略配售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6)未盈利企业应披露市净率、市销率等估值指标。
总体而言,独角兽企业初始发行份额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定价中机构投资者也起到更大的作用,有利于维持市场稳定,同时为独角兽回归制定合理价格。从以上实质性变化我们可以看出,(1)网下发行的初始配售份额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且机构配售份额可设置锁定期,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2)由于独角兽试点企业市值较大,据我们测算,有望试点的企业融资规模均在百亿以上。为减少CDR发行对市场的冲击,战略配售将是重要的发行方式。(3)发行企业可自主选择定价方式,专业投资者在定价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4.2.3战略配售LOF基金参与独角兽配售
2018年5月29日,证监会官网显示,汇添富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招商基金、嘉实基金(博客,微博)和南方基金六大基金公司亦纷纷上报“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审批进度跟踪显示5月29日已完成材料接收。几家大型基金公司均采用LOF,未来将分别在上海及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投资范围或涵盖A股及CDR。
每只战略配售基金发行规模目标为300亿,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封闭期为3年,上市半年后可场内交易。此次华夏、嘉实、招商、南方、嘉实、易方达六大基金公司均采用LOF,属于产品创新,可以支持新股发行,未来可能参与CDR投资公募基金,迎接“独角兽”回归A股。发行规模目标为300亿,下限50亿,上限500亿。仅允许个人投资者认购,每人认购上限50万,认购不足份额由社保基金与养老金包销。此次发行中,华夏、汇添富、南方主渠道为工商银行,易方达在建设银行,招商在招行,嘉实在中行发售。投资范围为CDR与A股,参与战略配售与在二级市场进行主动投资。管理费率为0.1%/年,托管费为0.03%/年,前3年每年收取4000万管理费后不再收费。以300亿的目标规模测算,每只战略配售基金每年管理费与托管费为1200万,费率较低,充分体现LOF基金的优点。当前基金封闭期为3年,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一致,封闭期后可申购赎回。但上市半年后可场内交易,预计在封闭期内将采取定期开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