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和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和规模,在黄土高原-川滇生态修复带、京津冀生态协同圈、北方防沙带、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等区域的15片重点水源涵养、水土流失、岩溶石漠化和风沙地区,将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增加林草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到2020年,实施退耕还林534万公顷,项目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严重的局面明显扭转。
工程建设重点。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对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沙化耕地退耕还林:对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对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按照国家有关土地污染防治要求,在充分调查认定的基础上,开展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对全国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对东北生态保育区、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京津冀生态协同圈、黄土高原-川滇生态修复带和沿海防护减灾带的国际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周边范围内非基本农田耕地实施退耕(牧)还湿、退养还滩。到2020年,修复退化湿地14万公顷。
工程建设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在以国际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为主的重点湿地分布区内,开展湿地补水、水生植被恢复、水位调控、富营养化治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建设。退耕(牧)还湿:对重要湿地及其周边范围内可退耕地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采取地形改造、栖息地营造、引水蓄水、清淤疏浚等措施,增加湿地面积,退耕(牧)还湿规模10万公顷。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湿地资源监测、评估和监管平台,加强国家湿地监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湿地科普宣教中心、湿地博物馆、宣教基地和湿地野外研究基地。
六、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开展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区划,优化完善自然保护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管护、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在保护薄弱和空缺地带划建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建设关键地带生态廊道。以大熊猫、东北虎豹、亚洲象、藏羚羊等珍稀物种为代表,建立一批国家公园、国际观鸟基地、世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源基地,开展自然保护和生态体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改善和扩大栖息地,开展野外种群复壮。建设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执法查没野生动植物制品储存展示中心。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本底调查,构建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监测、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到2020年,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240处。
工程建设重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对大熊猫、朱鹮、虎、豹、亚洲象等70余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兰科等12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实施抢救性保护,开展就地、迁地、种源保护和野化放归回归,建设世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源基地。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新建、扩建和完善10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10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繁育基地。国家野生动植物基因设施库建设:建设国家野生动植物基因设施保存库,逐步收集保存全国野生动植物的种子、器官、组织、细胞、胚胎、精子、卵子、DNA等遗传基因材料。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提升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和社区普查,构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重点物种国家公园建设:在大熊猫、东北虎豹、亚洲象、藏羚羊等重点物种栖息地,依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建立重点物种国家公园,建设可食植物及猎物基地、生态廊道、宣教和生态体验等基础设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新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站223处、国家野生动物疫病研究中心2处、样品库3处、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2处、区域性流行病学调查中心6处、候鸟迁徙调查研究中心1处。
七、防沙治沙工程
以北方防沙带和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西段为重点,开展固沙治沙,加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开展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坚持分区化、规模化、基地化治理,努力建成10个百万亩、100个十万亩、1000个万亩防沙治沙基地。京津冀生态协同圈,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退耕退牧还林还草,提高现有植被质量。南方经营修复区、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重点加大对大江大河上游或源头、生态区位特殊地区石漠化治理力度,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减轻风沙危害,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土地生态承载力。
工程建设重点。京津风沙源治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陕西6个省(区、市)的138个县区,继续加强植被保护和建设,人工造林146万公顷,飞播造林34万公顷,封山育林115万公顷,工程固沙18万公顷。石漠化治理:对位于南方岩溶石漠化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广东8省(区、市),恢复林草植被,治理石漠化,林草植被建设与保护面积195万公顷。丝绸之路防沙治沙:在新疆、内蒙古、甘肃等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工程固沙治沙200万公顷。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在主要沙尘源和沙尘暴主要路径区,依法划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开展封禁保护200万公顷。国家沙漠公园建设:依托沙漠和沙化土地、石漠化地区的自然景观特点,建设国家沙漠(石漠)公园150处。
八、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建设国家储备林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强林业资源基地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定制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产品的需求。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增收带动能力强的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业生物产业、沙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和提升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湿地度假、沙漠探秘、野生动物观赏产业,加快林产工业、林业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建立林业产业和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