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根据生态区位、资源状况、保护难度等,实行森林、湿地、沙区封禁等差别化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与国家财力增长、工资物价水平、生态服务价值等相挂钩的动态补偿机制,研究探索荒漠生态补偿和防沙治沙奖补制度。
--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国家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力度。在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区域,探索政府赎买(租赁)非国有林地、湿地、水源地试点,建立永久性保护区域。
--建立地区间横向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实行受益地区补偿保护地区、流域下游补偿上游的区域补偿机制,对因保护生态而造成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给予其相应经济补偿。
第六节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制度
充分体现林业公益属性,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林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建立中央主导、差别化的营造林投资机制。增加营造林投资规模,通过整合用好现有财政性资金提高造林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性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更多用于"两屏三带"、大江大河源头的保护修复。创新营造林生产计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营造林生产计划,统筹安排、滚动实施。完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资政策,在林区民生、森林保护、资源管理、科技支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重点支持国有林区林场路、水、电、卫生、医疗、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重大技术装备投资力度。
--完善林业补助制度。重点支持营造混交林,将新造林抚育纳入林业补助范围,并按照抚育措施实行差别化的补贴政策。将以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公园纳入补贴范围,并实施濒危物种保护政策。探索建立林下经济补助扶持机制。加大对林业灾害监测和防治的投入力度。对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的维护给予补贴。完善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监管体系。
--探索推进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化管理。按项目建立营造林模型,按模型开展作业设计,按作业设计足额投入并组织实施,按设计目标监督考核。建立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投资标准与物价变化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实行工程项目、技术标准、支持政策"三位一体"的生态修复管理模式。
--建立投资执行监管稽查制度。推进投资安排和执行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监管三位一体的投资管理体系,实现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在线监管,加大林业资金稽查力度,确保中央投资的有效落实和效益发挥。
第七节 建立健全金融保险服务制度
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发展绿色金融,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释放林业发展潜力,将林业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贷款期和宽限期长、利率优惠、手续简便、服务完善等适应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建立合作社信用联盟、探索开展林区微型金融和农户互助金融。
--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建立健全林权抵押物的担保收储平台。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与交易平台,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培育林业信托机构,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林权交易市场。
--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推进实施贴息期限与林业贷款周期相一致、贴息范围与林业发展领域相适应的财政贴息政策,加大贴息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林业、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林业贴息贷款协同监管机制。
--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引导保险机构完善投保程序、简化投保手续、降低保险费率,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建立森林保险专业查勘定损平台,提高森林出险后的理赔效率,推动建立森林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
--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国家储备林、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绿道、城郊公园、休闲游憩设施以及林区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优先探索实施PPP项目,加快制定《林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指南》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林业工作总体要求,全力抓好"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第一节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林业建设社会性、公益性、系统性很强,推动林业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作为,当好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林业建设领导机制,完善发展战略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执行、健全决策咨询、建设成效评价等制度。按照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领导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解决好"一把手"关键少数问题。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好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十三五"规划,将规划任务逐级分解到各个地区。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使"十三五"规划抓住关键,任务落地,责任到人,确保实效。
第二节 健全林业机构队伍
林业建设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条件艰苦,机构队伍建设十分必要。强化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职能,统一行使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职责。明确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公益属性,解决好身份编制问题,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健全林业基层生产、技术、管理队伍。提升林业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全国林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深入实施全国林业"百千万人才"工程和《高端人才引进行动计划》,多渠道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库。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完善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激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到一线创业,优化基层森林经营人才配置机制。加强林业教育院校工作,推进部部、省部共建,科学确定院校定位,改进完善专业和课程设置,大力培养具有现代林业理念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探索实施"林业基层场、站大学生计划",争取在招生、助学、就业等方面政策支持。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