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开展灌木林经营。根据自然条件确定灌木林经营方向、方式和经营强度,科学开展平茬复壮、间密留疏,增强灌木林的稳定性,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适度培育乔木林,形成乔灌混交,提高防护等综合效能。
大力开展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在满足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主体目标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立体种植、复合经营,综合发展森林培育和林下种植养殖,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生态原产地认证要求生产森林产品。
二、强化森林经营管理
构建国家、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森林经营的法律地位、法律约束。在做好二类调查及各项专业调查基础上,重点国有林区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突破口,以林业局为单元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重点培育长周期、多目标、多功能的复层异龄混交林。国有林场以提供森林生态服务为主线,以林场为单元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重点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优质良材和优美森林景观。集体林以推进规模经营为抓手,鼓励经营主体单独编制和实施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将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组建专业化的森林经营队伍。构建以全国性标准为指导、区域和地方标准为补充、涵盖不同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典型森林经营模式与技术,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森林作业法体系。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明确各级林业部门推进森林经营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二类调查、土壤普查、分类与质量评价,进行立地分类区划,编制林业基础数表,建立主要森林类型的生长收获模型,建设模式林、样板林体系,构建森林经营成效监测网络。
三、推进混交林培育
新规划造林地应优先营造混交林,现有人工纯林逐渐采取森林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结构,退化林、残次林修复采取补植改造、树种替换等方式修复为混交结构,积极推行针叶与阔叶树种混交、先锋树种与演替后期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树种混交,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深根系树种、演替后期树种为建群种的混交林,形成层次多、冠层厚、生态位错落有致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四节 强化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林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首先要保护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一、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1.3亿公顷天然乔木林全面保护起来。全面停止7053万公顷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鼓励、引导集体和个人停伐,对于自愿停伐的,由县级政府与林权权利人签订停伐协议,中央财政比照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给予停伐奖励补助,逐步实现5907万公顷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停伐。加强6813万公顷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管护。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形成远山设卡、近山巡护的合理布局,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对典型的天然林生态系统集中分布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全面保护天然林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实行国有天然林资源总量管控。到2020年,天然林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完备,天然林保护能力全面提高。
二、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调整修改土地分类标准,把林地作为提供生态产品的"耕地"看待,实行严格保护。适时修编《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化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应用和维护更新,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其他用途土地。综合应用遥感和样地调查技术,完善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造林地监测系统,积极探索按年度或动态发布调查监测成果。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健全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和政策体系。加强执法体系建设,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林地和沙区植被行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
三、全面保护湿地资源
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将总量控制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明确各级政府和管护主体的保护责任;推进甘肃、宁夏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探索中央政府对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直接行使所有权;将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纳入禁止开发区域,对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以及滨海湿地、高原湿地、鸟类迁飞网络湿地给予重点保护,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耕(牧)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保障重要河湖湿地及河口生态水位,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连通江河湖泊湿地水系,开展污染和有害生物防控,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湿地生态质量,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开展跨区域、跨国界湿地保护与利用合作;进一步完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普宣教和技术培训体系,构建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社区扶持共建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四、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生态廊道,改善栖息地碎片化、孤岛化、种群交流通道阻断的状况,设立专门保护站点。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优先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科学进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再引入。优化全国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完善布局并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强化野生动植物基因保护保存体系,建设国家野生动植物基因设施库,建设一批区域性基因库,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摸底,收集、保护、引进一批珍贵种质资源,建设一批林木种质资源原地、异地和设施保存库。建立全国统一协调的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监测、评价和预警系统,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