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 2 日,昌乐县政府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签发乐企改组发(99)10号文《对县经委〈关于山东昌乐矿山机械总厂改制为山东昌乐矿山机械总厂有限公司的请示〉的批复》,同意山东昌乐矿山机械总厂由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赵笃学等39名自然人和1个员工持股会共计40个股东,在原股份合作制基础上,利用原股本作为出资组建山东昌乐矿山机械总厂有限公司。 1999年12月 3 日在山东省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772万元,其中赵笃学等自然人股东出资497.4万元,占总股本的64.46% ,员工持股会出资274.18万元,占总股本的35.54% ,公司名称为“山东昌乐矿山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山东昌乐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鲁乐会师验字(99)第72号《验资报告书》。